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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扬州仲裁委员会 浏览量:2511

统计显示:仲裁案件的自动履行率不如人意,一直是阻滞我国仲裁工作迅猛发展的重要因素,如何根治这一顽疾,也一直是相关机构苦苦探寻而又难以破解的命题。


仲裁文书无“白条”


???扬州仲裁委员会创新调解办案二三事


您见过仲裁庭和一方当事人一起为另一方当事人过生日吗?您见过“被诉”方先付钱后拿调解书吗?是不是觉得很好奇,都打起官司了,怎么还有这么好的关系,还这么好说话呢?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上面所讲的种种场面正以越来越高的频率出现在扬州仲裁委员会。


镜头一:蛋糕缓和积怨


扬州本地某大型国企与珠海的一家公司之间的购销合同货款纠纷历时三年,经过多次协商均未得到解决。后来,扬州方企业提议通过扬州仲裁委员会来仲裁解决,珠海方企业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同意了扬州方企业的提议。扬州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在规定时间内迅速组成包括相关专业资深专家在内的仲裁庭并组织第一次开庭,在较短的时间内对案情以及法律责任的承担有了较为直观的初步认定,并在双方开庭中发现了可以调解的契机。其后朱安山秘书长和案件具体承办人利用出差机会先后两次与珠海方企业进行沟通,形成了初步方案。接着,仲裁庭趁热打铁组织第二次开庭,珠海方企业的老总和律师均参加开庭,在庭上双方都作了一定的让步,但尚有十万元的差距。扬州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在核对当事人身份时发现开庭当天是珠海方律师的生日并及时将这一情况作了汇报。于是在开庭结束后,扬州仲裁委员会出面为该律师举办了一场生日宴会,仲裁员、承办人都到场,并特意邀请了扬州方企业的代表参加,扬州仲裁委员会周到的安排和宴会上融洽的气氛彻底打破了双方企业之间的坚冰,珠海方企业主动让步,双方在生日宴上就达成了调解协议,珠海方企业回去后很快将应付履行款项汇到了扬州,多年的纠纷就这样得到了圆满解决。


镜头二:效率让道公平


还是在去年,一起原本当堂立决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扬州仲裁委愣是“拖”了近半年。


原来,申请人系个人,其向开发商购买商铺,还有一半的房款未交,但因贷款申请已被银行拒绝,个人无力缴纳剩余房款,其认为办不到贷款责任在开发商,因此向扬州仲裁委员会申请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交房款并支付各项违约金和利息。在第一次开庭后,仲裁庭多数意见认为申请人的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当不予支持。该案承办部门内部经过讨论,并与仲裁庭进行交流,认为简单的一裁了之并未彻底解决纠纷,反而可能导致矛盾激化,也有违仲裁定争止纷、钝化矛盾的初衷,因此相关人员分头做双方工作,摆事实讲道理,分析利害关系,使得双方分别认识到要彻底解决纠纷就必须跳出责任谈解决方案,最终双方各自作出了让步,采取了相对和缓的柔性退房,个人放弃了不切实际的违约金和部分利息请求,开发商则同意在一定的期间内退房还款并对仲裁费用和部分利息作了承担,双方自动履行后该案已经圆满解决,双方对扬州仲裁委员会从中所做的大量工作深表感激。


镜头三:程序不阻正义


2006年初,扬州仲裁委员会迎来了一对高龄当事人。他们为私有房屋房屋买卖产生了纠纷,由于双方夹杂着比较复杂的感情纠葛,因此多次调解均无法达成协议,经过朱安山秘书长做工作,最后差距缩小到了2000元,为了促成纠纷顺利解决,扬州仲裁委员会当机立断,建议双方先行按已达成的协议履行,然后再以撤诉的方式由扬州仲裁委员会退回仲裁费用2000元,通过这种方式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据不完全统计,仅2006年一年,扬州仲裁委员会就通过这种方式办结十余起案件,退回仲裁费用数万元。


判决书、裁决书已生效了,但得不到很好的执行,人们称之为“法律白条”,其实生效的调解书得不到履行是更大的“法律白条”,因为调解一般都是由于权利人作出一定的让步才达成的,但一旦形成调解书就意味着只能按照权利人作出让步后的结果来履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得不到自动履行,则权利人之前作出的让步变得毫无意义,因此危害更大,据扬州仲裁委秘书长朱安山介绍,多年来,扬州仲裁委员会尝试从创新调解方式入手,努力破解这一难题,从目前情况来看,反响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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