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杭州仲裁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5-01-07 浏览量:65
【概览】
仲裁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纠纷解决制度,是国际通行的商事争议解决方式,因其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高效便捷、专业保密、一裁终局、域外可执行等独特优势,逐渐成为高效化解商事争议、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国际经贸合作的重要法治保障。
近年来,杭州仲裁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争创国际一流仲裁机构”为奋斗目标,充分发挥仲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作用,在涉外法治轨道上全力打造仲裁法律服务新高地,仲裁公信力与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并于2024年荣获司法部“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表彰,各项仲裁工作取得良好成效。2024年4月,杭州仲裁委员会加挂“杭州国际仲裁院”牌子,致力于打造集聚高端要素的国际争端解决新平台,探索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以高水平涉外法治赋能国际仲裁高质量发展,构筑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对外开放新高地。近期,杭州仲裁委员会/杭州国际仲裁院发布《杭州仲裁委员会/杭州国际仲裁院涉外商事仲裁白皮书(2016年~2024年)》(以下简称白皮书)和涉外商事仲裁十大典型案例。
白皮书以中英双语形式,系统介绍了2016年以来杭州仲裁委员会在提高涉外仲裁服务能力、完善仲裁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强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实现的新突破与新进展。据统计,2016年1月至2024年8月,杭州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涉外商事案件1645件,审结1449件,标的额达180余亿元。涉外商事案件共涉及48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包含27个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无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的涉外商事案件,反映出境内外仲裁用户对杭州仲裁委员会涉外仲裁服务的信任度与选择度逐步提升。
白皮书中的典型案例,旨在介绍杭州仲裁委员会在涉外商事争议解决方面的探索与实践,为业界提供有益参考。十则典型案例既涉及运输合同纠纷、专利代理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常见纠纷类型,又涉及跨境电商出海企业的委托服务合同纠纷、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等新型合同纠纷;既涉及涉外仲裁案件的送达、缺席仲裁、简易程序、准据法适用等问题,又涉及仲裁协议能否扩张适用至债权受让人、从合同、一人公司股东等问题;既涉及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承担、违约损害赔偿的举证等问题,又涉及因重大误解、通谋虚伪表示订立的合同效力认定及其法律后果等问题,集中反映了涉外商事仲裁案件常见争议焦点和新类型法律问题,充分体现了仲裁专业高效便捷化解涉外商事纠纷的优势特点。
下一步,杭州仲裁委员会将不断总结仲裁国际化工作成果,借鉴国际仲裁先进经验和国际通行规则,明确目标定位、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品牌建设,持续提升仲裁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打造立足杭州、辐射全国、面向全球的区域仲裁品牌,推动杭州成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与国际仲裁优质资源聚集高地。
本内容已上线至 争议解决实务模块 | 专题栏目 欢迎扫二维码申请免费试用
目录 涉外商事仲裁白皮书(2016年~2024年) 前言 一、涉外商事仲裁工作基本情况 二、涉外商事仲裁工作成效 三、涉外商事仲裁工作展望 White Paper on Foreign-related Commercial Arbitration (2016-2024) Preface I.General Description of Foreign-related Commercial Arbitration II.Achievements of Foreign-related Commercial Arbitration III.Prospects for Foreign-related Commercial Arbitration 涉外商事仲裁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债权转让合同约定管辖法院,债权受让人根据原合同仲裁条款申请仲裁,仲裁庭严格审查并认定仲裁委员会具有管辖权 案例二:合理穷尽送达途径,准确适用“视为已经送达”条件,切实保障当事人仲裁权利并确保缺席审理符合法定程序 案例三:仲裁庭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审慎判断不同情况下仲裁条款可否借由实体法律关系,扩张至仲裁协议以外当事人 案例四:合同根本违约情形下,仲裁庭适用可预见性规则并基于公平、诚信原则,合理确定违约方因第三人替代履行而应承担的赔偿金额 案例五:合同未明确约定关联公司范围,仲裁庭审慎认定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关联关系的标准并作出合理赔偿裁量 案例六:仲裁庭细致释理说法,阐明合同解除权行使规则,公正高效审理化解委托服务合同纠纷,依法平等保护跨境电商出海企业合法权益 案例七:买卖合同纠纷中,仲裁庭准确适用准据法,严格审查关于损失赔偿范围与具体金额的证据完整性,专业高效厘清当事人责任承担问题 案例八:当事人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涉外案件中,仲裁庭认真听取当事人意见并结合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公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案例九:仲裁庭尊重商业实践并兼顾公平原则,酌情调减融资方罚息与违约金,妥善专业化解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案例十:仲裁庭运用穿透式审判思维,认定以通谋虚假意思表示订立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有效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
精彩节选 以下节选自 涉外商事仲裁白皮书(2016年~2024年) | 一、涉外商事仲裁工作基本情况 (一)涉外商事仲裁案件的范围 杭州仲裁委根据《仲裁法》《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20年版)》可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涉外民商事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涉外仲裁案件具体范围包括: 一方或者双方均为域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民商事关系标的物在域外的; 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商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域外的; 一方当事人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或者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 涉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民商事纠纷案件。 本白皮书统计的案件数据和援引分析的案例为2016年1月至2024年8月杭州仲裁委受理的国际商事、涉港澳台、涉“三资企业”仲裁案件。 (二)涉外商事仲裁案件的主要特点 1.涉外仲裁稳步发展。截至2024年8月,杭州仲裁委共受理涉外商事案件1645件,审结涉外商事案件1449件,年均受理案件数190件。涉外商事案件标的额达180余亿元(人民币,下同),年均受案标的额达20余亿元。其中,2021年涉外商事案件受理数量在全国仲裁机构中排名第五;2022年涉外商事案件受理数量位居全国第六。系列数据表明,境内外市场主体对杭州仲裁委涉外仲裁服务的信任度与选择度逐步提升。具体情况如图一、二。 图一:2016年~2024年受理、审结涉外商事案件数 图二:2016年~2024年涉外商事案件标的额 2.案件分布地域广泛。截至2024年8月,杭州仲裁委受理的涉港澳台地区的商事案件1434件,涉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商事案件310件。[1]其中,双方当事人均为境外主体的商事案件15件;合同履行地位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商事案件9件;案件事实发生地位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商事案件2件。涉外商事案件共涉及48个国家和地区,来源地前十位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是中国香港地区、中国台湾地区、美国、日本、德国、英属维尔京群岛、新加坡、英属开曼群岛、意大利、加拿大。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仲裁案件97件,共涉及新加坡、意大利、萨摩亚、韩国、哈萨克斯坦、奥地利等27个国家和地区。系列数据表明,杭州仲裁委涉外仲裁服务所涉地域范围逐渐增加,服务覆盖范围的全球化水平不断提高。具体情况如图三、四。 图三:2016年~2024年涉外商事案件分布地域及数量 图四: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案件分布地域及数量 3.案件类型总体集中。截至2024年8月,杭州仲裁委受理的涉外商事案件类型集中于借款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合同纠纷[2],上述三种类型的仲裁案件共849件,占涉外商事案件的51.61%。其他受理案件数相对较多的案件类型主要包括租赁合同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建设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系列数据反映出涉外商事案件中涉及借款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传统纠纷案件数仍占较大比重,但案由呈现多样化趋势,同时也进一步表明国际形势变化导致市场主体履约能力普遍下降。具体情况如图五、六。 图五:2016年~2024年涉外商事案件类型及数量 图六:涉外商事案件类型分布 4.结案方式趋向多元。截至2024年8月,在杭州仲裁委审结的1449件涉外商事案件中,以裁决方式结案802件,占审结案件数的55.35%;以调解方式结案203件,占审结案件数的14.01%;以撤案方式结案444件,占审结案件数的30.64%。系列数据表明,结案方式虽仍以裁决为主,但是调解、撤案比例逐渐提高,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效较为明显。具体情况如图七、八。 图七:2016年~2024年涉外商事案件结案方式及数量 图八:涉外商事案件结案方式分布 5.仲裁案件质效优良。截至2024年8月,杭州仲裁委无被法院撤销与不予执行的涉外商事案件,发回重新仲裁的涉外商事案件为1件。这反映出涉外商事仲裁案件当事人对杭州仲裁委涉外仲裁服务以及仲裁庭的专业能力与裁决结果具有较高的认可度与满意度。 注释 [1] 在统计涉外商事案件分布地域时,由于部分案件同时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本白皮书对相关数据不作去重处理。 [2] 本文中“合同纠纷”这一类型案由,系参考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修订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的二级案由“合同、准合同纠纷”概念,在案情复杂、涉及多类型合同又不能适用下级案由的情形下,作为合同类纠纷兜底性案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