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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浏览量:7531

来源:广州仲裁委 

2015年8月25日下午,由广州仲裁委员会、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联合举办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行业研讨高峰论坛在广州白云宾馆隆重举行。广东省金融办副主任倪全宏、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潘伟志、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处长张劲等领导到会并致辞。应邀到会的还有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相关金融管理机构领导、各地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金融学会、全国律协及互联网金融法律及实务专家。另外,来自珠三角地区互联网金融企业代表及法律界人士300多人参加了本次论坛。

日前,中央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立意于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鼓励创新,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稳步发展。在此背景下,互联网金融行业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就是本次论坛的核心主题。会上,广州仲裁委员会主任陈忠谦博士作主题讲话,围绕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的必要性和网络仲裁纠纷解决机制作了精彩发言。互联网金融业务有着参与主体众多、地域跨度大、电子证据为主、法律架构创新的特点。一旦发生纠纷,传统的纠纷解决机制已无法满足需要。仲裁作为与诉讼相并行的纠纷解决方式,其无地域限制、程序便捷、专家断案的特质,天然就与互联网金融行业开拓创新的行业精神相匹配。网络仲裁与互联网金融提供个性化金融产品服务的内在需求是高度契合的:第一,网络仲裁没有地域的限制。互联网金融参与者人数众多、地域跨度极大、法律关系复杂,传统管辖规则无法完全满足互联网时代下确定管辖的要求,实践中也存在许多障碍,极大影响了纠纷的快速解决。而通过在电子协议中约定网络仲裁条款,就能够简单解决这一问题。第二,网络仲裁对于电子证据更为适用。互联网运营模式下的大部分证据,包括电子合同、款项在线支付数据等等都是通过网络形成的。双方发生纠纷后,若采取传统的纠纷解决机制,需要对网上交易过程进行截图或录像提取、再公证,不利于查明事实,且成本高昂。而网络仲裁则采用先进计算机技术来支持纠纷解决程序的运作,可直接通过互联网提取、保存电子证据原件,保证证据的完整性和客观性。第三,网络仲裁更高效。网络仲裁能够做到在线立案、在线缴费、在线送达、在线应诉、在线审理,审理期限短、程序灵活转换,同时仲裁的不公开性也能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平台的商誉。

 随后,联合信任时间戳中心董事长张昌利作《信任时间戳 护航互联网金融》的主题演讲。张昌利董事长在会上介绍了时间戳技术在保护互联网安全方面的功能,以及时间戳的申请使用方式。

 会上还安排了圆桌论坛,设置三个讨论主题。第一个主题是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由广州e代联合创始人朱青山主持。各位嘉宾围绕议题进行热烈讨论,分别从政府、企业和消费者角度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提出建议。第二个主题是解读《指导意见》,由全国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蔡海宁主持。各专家从不同的角度对《指导意见》进行深度解读,探讨了互联网金融企业、协会、政府、托管银行、监管部门等角色在新的形势下应该作出的调整。第三个主题是研究P2P平台重建或转型升级,由礼德财富执行副总裁李渊主持。各P2P公司代表人对P2P平台进行了重新定位,并对P2P平台重建和转型升级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研讨会在现场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作为致力于公正、高效解决纠纷,以国际一流为发展目标的多元化争端解决机构,广州仲裁委员会成立二十年以来一直关注各行业商事纠纷的更好解决。本次研讨会是广州仲裁委员会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又一次探索,紧跟圈内时事热点和法律实务,加深了互联网金融参与人对《指导意见》理解深度,促进了互联网金融各参与方良性互动,有利于互联网参与方顺应时势,规范运行,共同推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和谐、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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