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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CA仲裁网 发布日期:2025-04-14 作者:CA仲裁网 浏览量:222

近日,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与岭南股份之间的仲裁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这一案件不仅对双方企业有着重大影响,也在金融和商业领域引起了诸多讨论。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于 2014 年 11 月 25 日成立,其业务范围广泛,涵盖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多种金融业务。而岭南股份,全名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1998 年成立,2014 年 2 月上市(股票代码 SZ.002717),在生态环境建设、园林景观等领域有着丰富业务。

此次仲裁源于岭南股份的债务逾期问题。早在去年 8 月 22 日,岭南股份就发布部分债务逾期公告,彼时对东莞银行东莞分行的债务逾期金额为 7000 万元。到了今年 2 月 24 日晚间,岭南股份再度公告新增对东莞银行东莞分行的债务逾期 1.997 亿元。两次债务逾期,使得岭南股份对东莞银行东莞分行的逾期债务金额合计达到 2.697 亿元。也正因如此,东莞银行东莞分行于 2 月 24 日晚间向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提起仲裁申请,涉及金额 2.82 亿元,除逾期借款金额外,还囊括了应付利息、罚息等费用。

4 月 11 日晚间,这一重大仲裁事项迎来终局裁决。根据岭南股份发布的公告,公司需向东莞银行东莞分行偿还借款本金 2.697 亿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复利。其中,利息暂计至 2024 年 10 月 23 日为 338.47 万元,罚息为 789.42 万元,复利为 27.69 万元,后续按贷款对应的合同约定及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均计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此外,岭南股份还需补偿律师费 52 万元、承担仲裁费 77.74 万元,总计约 2.82 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仲裁涉及五名被申请人,除岭南股份外,还包括其全资子公司岭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岭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原实控人尹洪卫(现任总裁)、古钰瑭(尹洪卫配偶),其余 4 名被申请人需分别对上述债务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且,东莞银行东莞分行对岭南股份承接的多个项目应收款收入(此前双方已签订质押合同)享有质权,并对其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的款项在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从岭南股份自身状况来看,公司工程项目招投标延迟、开工延迟,项目施工周期及结算进展均受重大影响,回款情况不佳,资产负债率较高,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持续下滑,存在较大流动性压力。就在 4 月 4 日,岭南股份还发布部分债务逾期公告,显示今年 2 月 22 日至 3 月 31 日,公司在银行、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的新增逾期债务合计 4.47 亿元,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1.25%。

岭南股份表示将积极与东莞银行东莞分行沟通,就仲裁裁决书探讨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但由于该仲裁事项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也难以预估。这一仲裁案件后续如何发展,岭南股份能否妥善解决债务问题,我们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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