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稿)》征求意见的函
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法学会、中国行为法学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公证协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中国拍卖行业协会:
目前,《民事强制执行法》已被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最高人民法院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负责牵头起草工作。我院以过去多年形成的草案及各界建议稿为基础,吸收近年来执行信息化、执行规范化、执行改革和执行联动方面的成熟经验,围绕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经研究、讨论和修改,现已完成《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是一部明确民事强制执行基本原则与程序,保障民事生效法律文书及时执行,保护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规范民事强制执行行为,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事法律草案初稿。做好民事执行工作、切实解决长期存在的执行难问题,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是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的重要一环,离不开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为确保起草工作按照总体规划和进度有序推进,需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增强起草工作透明度,推进起草工作科学化、民主化,现将《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印送你单位征求意见,请于10月21日前书面反馈我院为盼。
感谢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邵长茂67556621
薛圣海67557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