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安仲裁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7-17 浏览量:5149
西安仲裁委员会作为全国首批成立的七家试点仲裁机构之一,自1995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为仲裁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仲裁法律服务。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对仲裁规则提出新要求。西安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1月成立仲裁规则修订小组,先后组织西安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北大学的专家学者以及公司法务、律师、仲裁员、仲裁机构工作人员开展了多场交流研讨会,充分听取各仲裁参与方意见,学习和借鉴了国内及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吸收国内外最新理论实践成果,形成《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23版)。
《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23版)的修订历时 21个月,经过走访调研、文本起草、会议研讨、意见征求、模拟推演等环节,收集修改意见千余条,前后共形成十二稿修改草案。本规则经西安仲裁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
《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23版)共有八十一条,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
1.体例上合并了国内与涉外仲裁的篇章,增加了“引言”“适用”及“示范条款”的内容,明确了西安仲裁委员会对国内和国际仲裁的受理范围。
2.适应市场主体需求,进一步突出仲裁规则的国际化。本次修订增加了“仲裁地”“仲裁语言”“临时措施”“紧急仲裁员”“快速程序”等相关规定,以利于国内外当事人根据需求选择适用的法律和语言等。
3.完善诚信仲裁规定,增加绿色仲裁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当事人恶意拖延仲裁程序、提供虚假材料的不利后果。倡导绿色仲裁,坚持智慧化、网络化、无纸化、低碳化的仲裁发展方向。
4.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完善程序设计。在仲裁审理方式、仲裁语言选择、仲裁翻译及速录、仲裁送达方式、快速程序的选择、仲裁调解等方面,均明确对当事人特别约定的认可。此外,增加首席仲裁员的选任方式,通过排除法、排序法、迭加法、名单制、推荐制等各种方式,增加当事人共同选定首席仲裁员的可能性。
5.提高仲裁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新规则中明确了“追加当事人”“多份合同的仲裁”“合并仲裁”“合并审理”“多数仲裁员继续仲裁程序”的规定,推进仲裁程序高效运行,节省当事人的仲裁成本。同时,本次修订将快速程序的争议金额由人民币1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此外,缩短了仲裁案件的审理期限,国内仲裁的普通程序修订为“自受理之日起五个月内作出裁决”,快速程序的审理期限修订为“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裁决”。
6.加强对仲裁裁决的监督,提升仲裁案件质量。增加裁决书草案的核阅,并明确在保证仲裁庭独立审理的情况下可提示存在的实体问题。
除以上主要内容外,本次修订还在其他具体条款的设计、内容、文字表述等方面对现行规则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可详见新规则具体内容(请点击“http://www.xaac.org/guide.php?cid=57”获取《2023仲裁规则》全文)。
特 别 鸣 谢
值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23版)发布之际,西安仲裁委员会衷心感谢曾参与《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研究、讨论、反馈、审订工作的人士(按姓氏拼音/字母排序):
安晓生 卞 辉 陈虹睿 崔玲玲
代水平 丁天立 董少谋 杜 娟
冯韵雅 付 欣 高甲星 葛黄斌
苟 震 谷婀娜 郭媛媛 韩红俊
何丹萦 焦 琰 李 森 李 政
李万强 李亚明 李志军 刘 红
刘建仓 刘晓恩 刘亚军 卢建莉
闵和平 牛晶琦 曲小燕 任 伟
尚卫民 师 怡 孙 哲 孙尚鸿
苏景景 唐居文 田 海 童 超
王 钢 王 瀚 王 璐 王 鹏
王 炜 王朝恩 王萍萍 王思锋
王新雷 王秀梅 王玉苹 杨 希
杨 瑶 袁辉根 张 光 张 弘
张 曼 张 鹏 张 萍 张 锐
张 霞 张望平 张亚凤 张允光
赵 飞 赵海怡 赵旭东 赵 扬
赵紫薇 郑 辉 郅旭鹏 周亚光
左梦雪
本信息转载自西安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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