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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6-23 浏览量:3101

    2023年6月13日,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聘任9名港澳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为兼职仲裁员,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创新发展与港澳律师内地执业试点工作相结合,在持续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征程上迈出新步伐。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时运用港澳律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工作成果,聘请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担任劳动争议兼职仲裁员,参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从而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熟悉内地、港澳法律的专业优势,建立起粤港澳三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事业融合发展的桥梁与纽带。

  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聘任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兼职仲裁员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授权并指导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开展聘前培训考核工作。为增强聘前培训效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精心筹划、精细组织,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组织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聘前培训工作。邀请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的领导及骨干仲裁员、广东省委党校专家教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资深法官等专业人员,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讲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基础及前沿理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实务、劳动争议审理实务以及国史国情省情等课程,切实提高其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业务能力,强化其政治担当。培训结束后,依法对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进了仲裁员任前考核,程嘉雯、陈佩玉、陈云霞、黄兆鸿、江仲有、林美芳、谈叶凤仙、庄凤兰、郑嘉茵等9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考核成绩合格,被聘为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参加此次培训考核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纷纷表示,很荣幸能被聘为劳动争议仲裁员,从而能以新的身份、在新的平台上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贡献自身力量。并表示通过此次培训,更加全面深入地学习了内地劳动法律法规体系及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对粤港澳三地劳动法治的异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接下来,既积极参与具体争议案件的办理,又切实加强比较研究,充分分析三地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各自优势,提出三地相互借鉴、融合发展的意见建议,努力推动三地劳动法律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特别是在劳动争议调解方面,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均表示三地具有广阔的合作与融合空间。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表示,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及广州南沙打造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相关工作的逐步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三地经济融合更为紧密,人力资源流动更加频繁,新业态用工及跨境劳动用工更加普遍,从而为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优化大湾区劳动法治环境、构建大湾区和谐劳动关系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但也为三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新契机。早在2019年,国家人社部即授权广州开展聘任港澳籍劳动争议仲裁员试点工作。运行三年多以来,取得了良好效果,相关做法被广东省人民政府列为广东自贸试验区第六批改革创新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此次聘任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担任劳动争议仲裁员,让其参与内地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既可以增强他们对内地劳动法律法规体系及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全面认识,从而为三地劳动争议处理机制衔接提出意见建议及具体实现措施,又可以发挥其精通内地、港澳法律的专业优势,从而为妥善处理涉港澳、新业态及跨境劳动用工争议提供法律意见。下一步,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与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佛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同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的作用,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领域推进广深双城联动、广佛一体化发展。


本信息转载自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来源:

https://www.gz.gov.cn/xw/zwlb/bmdt/content/mpost_90602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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