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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01 22:40:44 浏览量:15858

本期看点速览

仲裁新闻

第二十届“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预报名开启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中心揭牌仪式暨知识产权保护与争议解决研讨会成功举办

“中伦杯”第十届全国国际商事仲裁征文大赛公告,截止日期2022年8月15日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江苏仲裁中心昆山庭审中心”落成大会暨揭牌仪式成功举办

2022中国仲裁高峰论坛暨第二届贸仲全球仲裁员大会——“迈向智能互联的全球仲裁”召开在即

中美仲裁合作 共探全球仲裁调解新路径

加强制度创新 提高仲裁质效——青岛仲裁委员会创新旅游纠纷仲裁制度

青岛仲裁委员会易货贸易仲裁院揭牌仪式暨“3+N”互联网仲裁“青岛模式”发布会成功举行

关于发布《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确认暂行办法》的公告

深圳国际仲裁院联合中非联合仲裁中心成员机构正式发布CAJAC章程、规则及首批仲裁员名册

上海仲裁委员会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促进会召开工作对接会谋实服务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新举措

武汉仲裁委融勤仲裁院挂牌成立

实务动态

仲裁员利益冲突与回避制度主题研讨会(第二场)顺利举行

仲裁员利益冲突与回避制度主题研讨会(第三场)顺利举行

前海支持香港建设亚太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香港法商共展湾区新未来”论坛举办

国际前沿

CISG典型仲裁案例 :香港A物资有限公司与香港B投资有限公司钢材买卖合同争议仲裁案

CISG典型仲裁案例 :中国香港A公司与美国B公司药品买卖合同争议仲裁案

ICDPASO Commercial Arbitration Rules(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商事仲裁规则)

CEDR发布《投资者-国家调解指南》

 

 

 

【仲裁动态】

1. 第二十届“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预报名开启

第二十届“贸仲杯”国际商事模拟仲裁庭辩论赛(“贸仲杯”)将于2022年11月27日至12月2日揭开战幕。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积极稳妥推进比赛安排,本届“贸仲杯” 将继续采用线上模拟庭审方式进行。为更好地提供赛事服务,贸仲将于2022年8月1日至8月31日开启第二十届“贸仲杯”预报名。本次预报名为正式报名的前置程序,预报名阶段,参赛队伍仅需委派一位领队或联系人提供预报名所需要的相应信息,包括国家、城市、院校名称、联系人信息及参赛队员的人数等。届时,可通过手机微信端或登陆PC端进行预报名。

相关阅读:逐风破浪二十载,风华正茂向未来:第二十届“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预报名开启,https://mp.weixin.qq.com/s/Gu9VTEIpnm1xY2AT5SqgTA

 

2.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中心揭牌仪式暨知识产权保护与争议解决研讨会成功举办

2022年7月22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主办的贸仲知识产权仲裁中心揭牌仪式暨知识产权保护与争议解决研讨会在北京成功举行。中国贸促会会长任鸿斌、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鸣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卢鹏起现场出席揭牌仪式并致辞,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及总干事邓鸿森先生的代表——WIPO中国办事处主任刘华及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会长Luiz Amaral在揭牌仪式上视频致辞。中国贸促会副会长柯良栋主持了揭牌仪式。司法部一级巡视员姜晶、国家知识产权局一级巡视员毛金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等领导应邀参加揭牌仪式,并共同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中心揭牌。

相关阅读:【重要新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中心揭牌仪式暨知识产权保护与争议解决研讨会成功举办,https://mp.weixin.qq.com/s/EhriR2YGk4InsaaOJ8EjBg

 

3. “中伦杯”第十届全国国际商事仲裁征文大赛公告,截止日期2022年8月15日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球经济持续低迷,国际经贸合作受疫情影响放缓了步伐,频仍的地区冲突与局部战争亦加剧了国际局势的紧张。在此背景下,仲裁作为一种重要的跨国商事争议解决方式,在实践中呈现了许多新的特点。为发掘和培育我国国际商事仲裁专门人才,为我国仲裁在新时代深化改革和《仲裁法》修订集思广益,为提升我国商事仲裁国际竞争力、推动打造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新目的地,特开展“中伦杯”第十届全国国际商事仲裁征文大赛。

相关阅读:【公告】“中伦杯”第十届全国国际商事仲裁征文大赛公告,https://mp.weixin.qq.com/s/WU-tIcT1kNemFeAMjWYTYA

 

4.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江苏仲裁中心昆山庭审中心”落成大会暨揭牌仪式成功举办

2022年7月28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江苏仲裁中心昆山庭审中心”落成大会暨揭牌仪式在昆山成功举办。本次活动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江苏仲裁中心(以下简称“贸仲江苏中心”)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苏省分会(以下简称“江苏省贸促会”)主办,昆山市商务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昆山市支会(以下简称“昆山市贸促会”)和昆山市招商服务中心共同承办。

相关阅读:【江苏仲裁中心新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江苏仲裁中心昆山庭审中心”落成大会暨揭牌仪式成功举办,https://mp.weixin.qq.com/s/3mRUHMs0NOqqH0hqJHxr9w

 

5. 2022中国仲裁高峰论坛暨第二届贸仲全球仲裁员大会——“迈向智能互联的全球仲裁”召开在即

2022年9月6日,“2022中国仲裁高峰论坛暨第二届贸仲全球仲裁员大会”将于北京隆重召开。中国仲裁高峰论坛是中国仲裁周最高规格的省会。本届论坛将由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英文简称CIETAC)、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中华全国律师协会(ACLA)共同主办,并获得来自近二十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争议解决机构及国际组织的鼎力支持。

相关阅读:会议邀请丨2022中国仲裁高峰论坛暨第二届贸仲全球仲裁员大会——“迈向智能互联的全球仲裁”召开在即,https://mp.weixin.qq.com/s/_cAeG_O86uMK6rmEtYZ-WQ

 

6. 中美仲裁合作 共探全球仲裁调解新路径

7月14日,广州仲裁委和美国硅谷仲裁与调解中心(以下简称SVAMC)举行《合作备忘录》线上签约仪式。

相关阅读:中美仲裁合作 共探全球仲裁调解新路径,https://mp.weixin.qq.com/s/1FpwrQ80Y281m12NqYb5Bw

 

7. 加强制度创新 提高仲裁质效——青岛仲裁委员会创新旅游纠纷仲裁制度

2022年7月21日,第六届青岛仲裁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青岛仲裁委员会旅游纠纷快速仲裁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规则》适应旅游投诉纠纷特点,进一步简化程序、降低费用,有效减轻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为旅游纠纷便捷高效解决提供了制度保障。青岛仲裁委员会将充分发挥多元争议解决机制优势,全面推进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试点工作,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高品质湾区城市贡献仲裁力量。

相关阅读:加强制度创新 提高仲裁质效——青岛仲裁委员会创新旅游纠纷仲裁制度,https://mp.weixin.qq.com/s/K8XeSIfMzGMdE-jmNfu58g

 

8. 青岛仲裁委员会易货贸易仲裁院揭牌仪式暨“3+N”互联网仲裁“青岛模式”发布会成功举行

7月22日,青岛仲裁委员会易货贸易仲裁院揭牌仪式暨“3+N”互联网仲裁“青岛模式”发布会在青岛仲裁委员会多功能厅举行。青岛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姜鲁青,中国商业联合会专职副会长刘勇,青岛仲裁委员会主任兼秘书长邓焕礼出席活动并致辞。中国商业联合会特邀副会长、易货贸易分会会长、青岛仲裁委员会易货贸易仲裁院院长李兴远代表易货贸易仲裁院组成人员发言。活动由青岛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常江主持。

相关阅读:青岛仲裁委员会易货贸易仲裁院揭牌仪式暨“3+N”互联网仲裁“青岛模式”发布会成功举行,https://mp.weixin.qq.com/s/xd76Hh7LIfeXdoSgzotVNg

 

9. 关于发布《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确认暂行办法》的公告

《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确认暂行办法》已由第六届青岛仲裁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2年7月21日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相关阅读:关于发布《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确认暂行办法》的公告,https://mp.weixin.qq.com/s/JD5g1CXmJZLUov02YlaToQ

 

10. 深圳国际仲裁院联合中非联合仲裁中心成员机构正式发布CAJAC章程、规则及首批仲裁员名册

2022年7月14日,作为中非联合仲裁中心(CAJAC)轮值主席单位,深圳国际仲裁院(又称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英文简称SCIA)联合CAJAC成员机构举办CAJAC章程、规则及首批仲裁员名册发布仪式暨中非关系下国际商事交易的法律风险和争议解决研讨会。

相关阅读:深圳国际仲裁院联合中非联合仲裁中心成员机构正式发布CAJAC章程、规则及首批仲裁员名册,https://mp.weixin.qq.com/s/BZlSUL62hELL9tx5I6mCMQ

 

11. 上海仲裁委员会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促进会召开工作对接会谋实服务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新举措

2022年6月13日上海仲裁委员会与上海组合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来,双方开展了一系列具备实质内容的合作与活动。在上述合作协议框架内并在上海组合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下,上海仲裁委员会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促进会建立了协商、协调、合作解决问题的工作联系机制,双方达成了利用各自优势为建设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共同努力的共识。

相关阅读:上仲动态 | 上海仲裁委员会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促进会召开工作对接会谋实服务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新举措,https://mp.weixin.qq.com/s/y6pmP7mqmyciSPeEFmgxcA

 

12. 武汉仲裁委融勤仲裁院挂牌成立

7月19日,武汉仲裁委融勤仲裁院挂牌成立。该仲裁院是全国首家军事后勤保障领域的专业仲裁院,立足湖北武汉、服务全国全军、突出后勤保障特色,涵盖涉军矛盾纠纷,受理军地各方主体在军队停止有偿服务和工程项目建设,物资装备采购等方面纠纷仲裁。

相关阅读:武汉仲裁委融勤仲裁院挂牌成立,https://mp.weixin.qq.com/s/Msi2HDYCf_9FqzcZ8pZVPg

 

 

 

【实务动态】

1. 仲裁员利益冲突与回避制度主题研讨会(第二场)顺利举行

会议由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秘书处负责人谭剑主持,来自全国各地仲裁理论界、实务界的二百余人参加会议。谭剑表示,仲裁员公信力建设是仲裁机构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目前大多数仲裁机构都有仲裁员利益冲突与回避的相关规定。在首场研讨会上,参会各仲裁机构对如何细化仲裁规则和内部管理方面的规定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为健全和完善仲裁员回避制度,邀请仲裁机构继续进行深入研讨十分必要,下一步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还将举办企业法务、律师仲裁员和法律专家学者的研讨会。

相关阅读:仲裁员利益冲突与回避制度主题研讨会(第二场)顺利举行,https://mp.weixin.qq.com/s/BbaS_2rT__6Ib2oRoyAqrg

 

2. 仲裁员利益冲突与回避制度主题研讨会(第三场)顺利举行

2022年7月23日下午,仲裁员利益冲突与回避制度主题研讨会(第三场)顺利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主办,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支持,深圳国际仲裁院、上海仲裁委员会、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新加坡瑞信德亚洲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华贸硅谷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天同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仲裁早新闻协办。

相关阅读:仲裁员利益冲突与回避制度主题研讨会(第三场)顺利举行,https://mp.weixin.qq.com/s/nuIHHW2z8lrNigHmLJC3wA

 

3. 前海支持香港建设亚太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香港法商共展湾区新未来”论坛举办

7月16日,“香港法商共展湾区新未来”论坛紧扣深港法商交流合作实际需求,以“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在香港、深圳两地同步举办,也是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后深港携手举办的首个法治领域高规格论坛。

相关阅读:前海支持香港建设亚太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香港法商共展湾区新未来”论坛举办,https://mp.weixin.qq.com/s/ks_59AkCrRx1Gz2IxuEyjg

 

 

 

【国际前沿】

1. CISG典型仲裁案例 :香港A物资有限公司与香港B投资有限公司钢材买卖合同争议仲裁案

在国际贸易中,卖方已交付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事实只有在买方有“充分理由断定”卖方以后交付的货物也会与合同约定不符并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买方才能在合理时间内宣告合同今后无效。并且,买方向卖方发出的宣告应当明确表达解除合同的意图,才能使自己不再受合同的约束。

相关阅读:CISG典型仲裁案例 :香港A物资有限公司与香港B投资有限公司钢材买卖合同争议仲裁案,https://mp.weixin.qq.com/s/KCmAlLjLI3qUNtjNikQK7w

 

2. CISG典型仲裁案例 :中国香港A公司与美国B公司药品买卖合同争议仲裁案

本案争议焦点为,被申请人是否已依约支付争议合同项下价款。仲裁庭通过对附有全套正本文件的银行退单函等证据的分析,认定被申请人作为买方未履行价款支付义务。买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的,依据《公约》,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价款以及因买方违约产生的相关费用和利息。

相关阅读:CISG典型仲裁案例 :中国香港A公司与美国B公司药品买卖合同争议仲裁案,https://mp.weixin.qq.com/s/I8mqpQtJmNSYyRC1D3bxAQ

 

3. ICDPASO Commercial Arbitration Rules(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商事仲裁规则)

根据全球征集意见建议,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秘书处组织专业力量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商事仲裁规则》,已经首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阅读:重磅推出!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商事仲裁规则,https://mp.weixin.qq.com/s/qoOIrZwq1wFAI9B8rkcHgw

 

4. CEDR发布《投资者-国家调解指南》

2022年4月,有效争议解决中心(Centre for Effective Dispute Resolution, CEDR)发布了《投资者-国家调解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以协助律师和调解用户更为全面地了解调解解决投资者与国家间争议的这一过程。

相关阅读:CEDR发布《投资者-国家调解指南》,https://mp.weixin.qq.com/s/Ic0LZ1LpeP45AvSV_F49v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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