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6 浏览量:4307
来源:北仲
2013年9月11日下午,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及清华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国际仲裁疑难问题研讨活动顺利举行。
郑若骅女士主持
本次活动由国际仲裁界知名专家,WilmerHale律师事务所合伙人Gary Born先生主讲,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副主席郑若骅(Teresa Cheng)女士主持,同时邀请到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秘书长鲍其安(Chiann Bao)女士、汇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费宁先生、美迈斯律师事务所(O’Melveny & Myers LLP)常驻香港代表处的合伙人杨冠华(Friven Yeoh)先生作为嘉宾参与研讨。围绕着国际仲裁实践领域的诸多热点问题,五位嘉宾在本次研讨活动中分别分享了他们最新的实践经验及思考。
Gary Born先生主讲
Gary Born先生是国际商事仲裁领域最权威的专家之一。他曾参与的国际商事仲裁案件超过550件,其中包括了国际商会仲裁院(ICC)最大的四件国际商事仲裁案件以及许多具有历史意义的临时仲裁案件。Gary Born先生在理论研究领域同样建树颇丰,其著作主要涉及国际商事仲裁及跨国诉讼等内容。由Gary Born先生独著《国际商事仲裁》一书在美国被广泛作为国际商事仲裁的教材使用。
本次研讨活动中,Gary Born先生首先以临时措施为题介绍在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仲裁庭决定临时措施事项时所需衡量的要件和标准,并同时详细阐述了在具体案例中临时措施的使用效果。主持人郑若骅女士由此将研讨主题引申至不同法域下临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交由其余三位嘉宾结合自身实践经验进一步深入研讨。
随后,费宁先生介绍了中国大陆地区相关的法律制度以及法院对临时措施的态度,并根据实际案例研讨了国际商事仲裁中的临时措施在大陆现行法律制度下的实操技巧。杨冠华先生紧接着与听众分享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仲裁实践现状。嘉宾之间的精彩讨论随即引发了与会听众的强烈兴趣,并就大陆与香港之间临时措施的不同应用策略与嘉宾展开互动。
作为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秘书长,鲍其安女士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新规则中临时措施和临时仲裁庭的内容解答了与会听众的具体问题。在深入研讨了诸多国际商事仲裁的实践问题后,Gary Born先生结合亚洲地区的实践情况进行点评,并分享了其关于双边/多边投资保护协定的最新思考。Gary Born先生指出,基于仲裁专业、高效、值得信赖的优势,未来的国际贸易将会越来越多地诉诸于国际商事仲裁这种争议解决方式。为了鼓励更多的国际交易,更好地推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事业的发展,双边/多边仲裁协定的出现也逐渐会成为一种趋势。本次研讨活动最终在热烈的讨论中圆满结束。
与会听众与嘉宾热烈讨论
本会一直与国际领先的仲裁机构、研究机构以及及国际知名的仲裁专家保持密切联系。此次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清华大学法学院共同邀请Gary Born先生举办研讨活动旨在传播国际商事仲裁领域最前沿的理念及经验、拓展国内商事仲裁实践者的国际化视野、促进国内商事仲裁事业的整体发展,同时也加深本会与相关国际仲裁机构、研究机构的合作程度。本会鼓励仲裁员、仲裁从业者以及对多元化争议解决事业感兴趣的各界人士参与到本会举办的后续研讨活动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