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际仲裁

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闻言 浏览量:1688

2003年1月21日-22日,全国仲裁工作座谈会在青岛黄金海岸大酒店隆重召开。国务院法制办卢云华司长莅临会议指导。贸仲、上海、天津、武汉、广州、青岛、太原、成都等二十五个仲裁机构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主题是:认真总结《仲裁法》实施七年来全国仲裁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入研究仲裁事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努力实现仲裁事业的新突破,全面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的新局面。中国经济的发展对仲裁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发展具有中国特色仲裁事业,是全国各仲裁机构肩负的共同责任。

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大体要分四步走:第一步为制度生成阶段;第二步为快速发展阶段;第三步为效益发展阶段;第四步为基本成熟阶段;当前我们正处于第一步制度生成阶段的后半段。第一步战略目标的实现应在2005年完成。

时不我待,催人奋进。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