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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闻言 浏览量:2908

16日晚,北京人民大会堂,灯火辉映,人群如潮,为期两天的本届仲裁大会在此拉开序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会长成思危、最高人民法院前院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名誉主任任建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司法部副部长范方平、国务院副秘书长李适时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任万季飞等出席了开幕式。
万季飞会长宣布本届大会开幕并首先发表了讲话。他说:中国自《仲裁法》实施以来,全国设立的仲裁委员会共受理9万多件仲裁案件,涉案标的1800亿元人民币。本次会议的主办者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成立四十多年,近几年每年受案量达到700余件,其中大部分是涉外案件,已成为国际上主要的商事仲裁机构。在金融、保险、证券、建筑和网络知识产权等重点经济行业和新兴领域,加大仲裁理念的宣传,显示出了强劲的发展态势。同时该仲裁委员会还积极致力于促进国际商事仲裁事业的发展,与世界其他仲裁机构保持长期友好交往,力求为国际商事仲裁理论与实践的不断创新作出贡献。
随后,ICCA主席Gerold Hermann博士向大会致辞。他对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为本次会议召开所做的努力和出色工作表示感谢,相信本届会议能够获得积极的成果,并推动国际仲裁理论和实践取得实质性进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在开幕式上说,国际商事仲裁作为诉讼外一种最为重要的替代性争议解决办法,得到了国际商业社会的广泛采用。它的发展始终与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如影随形,并日益向产业化的方向发展。他同时指出,科学技术的发展必将对仲裁程序和仲裁制度产生影响,将会拓展国际商事仲裁的新理念、新视野。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讲话中指出,国际商事仲裁作为诉讼之外的争议解决途径,作为国际上通行的解决纠纷的惯例,已成为解决国际民商事纠纷的重要方式之一。国际商事仲裁委员会是国际商事仲裁的权威机构。国际商事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他同时强调,中国法院依法对仲裁活动予以有力支持的同时,对仲裁活动进行相应的监督。中国法院不仅确保有效仲裁协议的实现,而且可应当事人申请就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裁定,应当事人申请提供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中国法院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近年来,最高法院陆续制定并实施了三十多项司法解释或司法解释性文件,为仲裁裁决的执行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当晚举行的欢迎晚宴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思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名誉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前院长任建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和司法部副部长范方平等领导到会祝贺。
成思危向各位来宾致欢迎词,他说,中国作为一个开放的国家,我们支持仲裁的现代化和国际化,仲裁将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国际商事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大会是公认的在国际商事领域最有影响力的国际性会议,相信本次大会定会为国际仲裁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也希望今日的中国给大家留下永久的美好回忆。
任建新也在欢迎晚宴上作了讲话,作为一名过去曾在中国贸仲委(CIETAC)工作过的同事,他指出,中国贸仲委(CIETAC)自1956年成立以来,经过几代人近五十年的不懈努力,开拓进取,其独立、公正、快捷、高效的仲裁工作已得到国内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中国贸仲委现已成为世界上主要的仲裁机构之一。中国贸仲委(CIETAC)长期以来作为中国主要的涉外仲裁机构,同世界上许多国家的仲裁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对中国仲裁事业的发展以及仲裁立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在世界经济全球化日益加深的今天,国际商事仲裁的创新和发展有赖于业内人士的携手合作和共同努力。此次会议也将致力于探讨国际商事仲裁的新视野和新展望。中国近二十来经济的迅速发展令世人瞩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必将进一步推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的深入发展,同时也为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中国不仅拥有自己的世界知名仲裁机构,还具有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悠久历史和成功经验。中国仲裁的发展也将会推动国际商事仲裁的不断发展,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做出贡献。
ICCA副主席Iván Szász教授和ICCA秘书长Ulf Franke先生分别代表国际商事仲裁委员会在晚宴上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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