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贸仲 浏览量:2873
第三届“业主”国际建筑大会(“OWNER” INTERNATIONAL CONSTRUCTION SUPERCONFERENCE)于2004年5月17日至18日在伦敦举行。世界各地的建设单位、建筑商、承包商、建筑咨询商、和主要从事建筑项目法律咨询、建筑纠纷的预防和解决的律师事务所等派出的代表近260余人参加了这次盛会。代表们来自这24个国家和地区:阿根廷、也门、科威特、土耳其、丹麦、艾塞俄比亚、澳大利亚、新西兰、委内瑞拉、罗马尼亚、奥地利、波兰、英国、美国、德国、意大利、法国、香港、伊拉克、瑞典、加拿大、中国、西班牙、新加坡。
这次盛会在形式上按照专题分为30个专题会议。这些专题是:1 避免或招致灾难:国际建筑合同中的难题、 2 欧盟采购新方法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3 现时及时延展工程时限的问题、4 在国际商会(ICC)仲裁中提出并证明工程延迟的损失的问题、 5 按“关键步骤法”(CPM)理清基础设施项目中的问题和难题、 6 发电站项目的不确定因素、 7 公私合作的基础设施项目的新发展和风险:英国与美国的比较、 8 确保业主建设目标实现的具体步骤、 9 大型项目的最佳采购方法:公正与透明度的问题、 10 项目实施中的风险管理:不停留在计划上、 11 东道主国家和国际贷款机构选择最佳外国承包商的价格问题、 12 大型项目的业主如何设计仲裁条款等问题、 13 业主如何对待在建工程中的变化及相应的索赔、 14 终止建筑合同?先浏览关键的问题、 15 英国的裁判实践――可借用于国际基础设施项目所之处、 16 项目主要参与方的风险――诊断与治疗、 17 中国及亚洲的争议解决、 18 国际大型项目的商务和法律管理、 19 业主自我保护的艺术、 20 高速公路项目中风险的分配和实施结果:英国与美国的比较、 21 大型交通项目的风险管理、 22 欧洲PFI和PPP项目的相关问题、 23 业主就是承包商的情况:BOT和BOOT项目中的复杂关系、 24 国际项目中系列互联合同与业主、 25 在伊拉克的机会和陷阱、26 重建纽约世贸中心基础设施的教训、 27 如何解决多国当事人涉及的建筑纠纷、 28 从业主的角度审视合同关键条款的谈判和起草、 29 国际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容资问题、 30 私人容资建设供水和污水项目的问题。
各专题会议的讨论均分别深入到了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房地产开发项目、BOT电站项目或BOT公路项目等的商务问题和相关的法律问题,尤其是多个利害关系方,包括业主、建筑商、承包商、分包商、监理商、政府、拆迁户等纠缠在一起的复杂情形。
其中,“中国及亚洲的争议解决”专题会议由仲达国际律师事务所(JONES DAY)组织和安排。作为“中国及亚洲的争议解决”专题会议的主席,仲达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ASHLEY HOWLETT先生,对中国的高速发展的经济形势、巨大的市场的诱惑力、中国法制近20年的进步、司法工作对外商的影响、司法机关中对商事仲裁尤其是贸仲仲裁总体上的支持态度和政策、中国美国商会依据实证调查统计的数据对贸仲作出的肯定和赞许、以及贸仲仲裁程序给他本人的经验和良好印象等等简明扼要地作了全面介绍。贸仲委立案处陈建处长应邀向大会提交了“贸仲的建筑纠纷仲裁”(CIETAC ARBITRATION ON CONSTRUCTION DISPUTES)的发言稿,并以此为题进行演讲,介绍并论证了贸仲所处的国内国际法律环境、司法环境和国内国际仲裁市场竞争环境,贸仲仲裁员队伍和秘书队伍在工作语言、专业背景、文化知识结构和道德素养方面的国际化水准和追求,贸仲仲裁程序的国际化状态、科学设置和鲜明特色,还特别提及贸仲为解决建筑争议而设立的专门仲裁员名册等最新举措。与会代表对该演讲报以热烈的掌声,并提出若干进一步的问题和评论来表达对贸仲的正面评价和进一步的期望。
“业主”国际建筑大会主要是欧美建设单位、建筑公司、监理公司、代表他们利益的律师事务所以及建筑咨询机构发起的,每年5月举行,前三次均在伦敦,旨在提供一个讨论问题、分析问题、寻求解决途径、展望未来的交流和分享信息、观点、意见和经验的具体场所和平台。这个活动名为“大会”,实际上不开全体大会。只有第一天晚上的鸡尾酒会上,全体与会代表能够互相见面。其余活动则是按照专题各自进行讨论的分组会。专业人士聚集,讨论较深入、务实。同时,按照大会组织委员会主席、美国PEPPER HAMILTON LLP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ROBERT CUSHMAN的看法,这种会议也是一大市场渠道,各方人士都在这里搞推销,推销自己的产品或服务,包括预防和解决纠纷的服务,或产品和服务同时推销。他希望明年有较多的中国客人带着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到会。
据介绍,“业主”国际建筑大会的第一次会议中,“业主”明显较多。到这次会议,建筑商的比例增加较大。有人预计,到下次会议,到会的建筑商代表可能将超过“业主”代表,代表的国别也将增多。
下一次会议将于2005年5月在伦敦举行。
(贸仲委立案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