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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运城仲裁委 浏览量:2872

    运城仲裁委员会成立以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同时也为老百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解决经济纠纷提供了一条新的法律途径。为了有效发挥仲裁机构高效快捷、经济方便的特点和帮助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正、便捷、经济地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促进当事人之间的经济交往与合作,运城仲裁委员会于二00四年六月八日成立了运城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 运城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以调解的方式帮助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正、便捷、经济地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促进当事人之间的经济交住与合作。
    调解中心根据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受理当事人有调解意愿的案件,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双方当事人可以在《运城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调解员名册》中,共同选定或由调解中心指定一名调解员调解纠纷。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可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和实际情况适当增加调解员,但最多不超过三名。
    调解中心聘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法律、经济贸易、科学技术、房管建筑等方面的专业人士担任调解员。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根据事实、客观、平等地对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遵循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引导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逐步减少分歧,缩短距离,以期最后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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