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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提供 浏览量:5462

 1 国务院法制办卢云华司长对我委2003年工作总结与2004年工作打算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法制办卢云华司长对枣庄仲裁工作十分关注,2004217日,卢司长对本委《2003年工作总结与2004年工作打算》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本委2003年的工作成绩,批示全文如下:“枣庄仲裁工作有成绩,有贡献,有经验。望你们坚定不移地贯彻“长沙会议”精神,早日实现枣庄仲裁工作跨越式发展。向你委全体同志顺治问候!”


    2 枣庄仲裁委员会二届二次全会召开。200434日,枣庄仲裁委员会二届二次会议在秘书处会议室召开。枣庄仲裁委员会全体成员出席了会议,会议听取了枣庄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张建奎同志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本届仲裁委员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意见》与《加强办案工作的意见》两个文件以及审议通过了新增聘的36名仲裁员名单。枣庄仲裁委员会主任、副市长吴承鉴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会议上领导讲话及文件全文刊载,以期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学习落实。


    32004年全国仲裁工作座谈会和证券期货仲裁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2004316日至17日,2004年全国仲裁工作座谈会和证券期货仲裁工作会议先后在上海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有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国务院和各省法制办、中国证监会及155家仲裁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宋大涵及政府法制协调司副司长卢云华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本次会议通过分类总结、分类交流和分类指导的方式,分别召开了七十七家、三十九家和五十六家仲裁机构座谈会,认真总结了全国仲裁工作的发展状况,深入研究了各类仲裁机构的发展特点,积极探索不同地区仲裁发展工作的途径和方法,以促进全国仲裁工作的均衡发展。


    会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王生长代表纪念《仲裁法》颁布十周年宣传活动组委会秘书处通报了宣传活动的筹备情况。西安仲裁委潘俊星通报了纪念《仲裁法》十周年拟定的活动内容;1、颁布中国创业奖;2、发布《仲裁西安宣言》;3、植建“中国仲裁林”;4、发行仲裁法颁布十周年纪念个性化邮票;5、设立主题论坛;6、编印出版会议交流材料。


    4、枣庄仲裁委员会举办新增聘仲裁员培训班。200442日,枣庄仲裁委员会在亚细亚宾馆三楼会议室举行新增聘仲裁员培训班,经枣庄仲裁委员会二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新增聘的36名仲裁员参加了培训。培训班由枣庄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陈卓同志主持,培训班采取以会代训形式,重点学习了《仲裁法》、《枣庄仲裁委员会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枣庄仲裁委员会关于加强办案工作的意见》、《枣庄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枣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等与仲裁工作相关的法律、文件,枣庄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张建奎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枣庄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殷宪均同志为培训班作了《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仲裁员》的专题辅导。


    5、全市建设仲裁工作座谈会召开。2004420日,枣庄市建设委员会、枣庄仲裁委员会联合召开全市建设仲裁工作座谈会。市建委系统各有关部门、部分建设企业的负责同志及仲裁员、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人员近3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枣庄市建委副主任郭训祥同志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一)进一步学习贯彻建设部与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在全国建设系统进一步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意见》(建法[2001]91号)、枣庄市建委与枣庄仲裁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00]91号文件修订全市建设系统合同示范文本中争议解决条款的通知》两个文件。了解我市建设系统贯彻落实上述两个文件的情况;(二)研究探讨如何加大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工作力度,让仲裁委员会更好的为建设系统的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措施。与会人员围绕着上述议题进行了广泛交流,对仲裁委为建设系统提供法律服务、特别是用仲裁方式解决各类建设合同纠纷的相关问题,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枣庄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张建奎同志在会议上作了《如何发挥仲裁优势,为建设系统发展提供优质仲裁法律服务》的讲话,他重点讲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通报了枣庄仲裁委员会二届二次会议精神。他说, 2004年枣庄仲裁委的工作重点要紧紧围绕“抓住一个中心,突出两个重点,强化三个关键”的工作思路。一个中心,就是为枣庄经济建设、为枣庄经济发展服务的中心;两个重点,一个是突出抓好仲裁队伍建设的重点;一个是突出抓好拓展案源的重点,尽快改变枣庄仲裁工作的落后局面;强化三个关键,就是强化宣传的关键、强化质量的关键、强化效率的关键。打造办案质量和仲裁服务的枣庄仲裁的形象品牌。质量是仲裁的核心,服务是仲裁的关键。二是讲解了仲裁法及仲裁制度的优势与特点,详细介绍了仲裁的一裁终局制度,程序简便、快捷、保密的特点,仲裁审理注重调解工作,和解调解率、快速结案率与裁决的自动履行率较高的优势和特点。三是对全市建设系统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提出了三点建议:即抓好上述两个文件的落实;规范合同示范文本中的仲裁条款,引导合同中争议条款的约定;仲裁员要积极参加仲裁委的各项活动,积极推荐案源。


    郭训祥副主任在会议结束时作了总结讲话,他强调了三个问题:(一)要充分认识在建设系统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是促进建设领域市场法制化建设的需要。是建设领域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仲裁方式的特点适合解决建设领域的各类合同纠纷,对于建立良好的建设市场秩序能起到积极的作用;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是建设系统各部门转换职能的需要。各部门要切实转变传统的行政管理观念,在行政执法中减少行政干预,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要做到位;仲裁法律制度能妥善解决建设领域中的纠纷。对于解决工程拖欠款、商品房买卖中出现的问题,仲裁是一个很好的解决纠纷的手段。有利于建立公平、合理的良好的市场秩序。(二)各部门要大力宣传仲裁法,推行仲裁法律制度,要注重调查研究,在具体工作中积极引导合同当事人订立仲裁条款,采用仲裁手段解决建设合同纠纷;(三)各部门要于2004520日前,按照枣建法字(200323号文件的要求,集中清理、修订合同文本,清理结果报市建委法规科和枣庄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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