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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淮安仲裁 浏览量:2142

    2005年3月17日在上海召开华东地区仲裁机构负责人会议。这次会议的任务是,传达国务院法制办于今年1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仲裁机构协调人会议精神,交流各仲裁机构开展发展工作的经验,研究如何实现持续发展的问题。会议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主任乔宪志主持,江苏、山东、上海二省一市28家仲裁机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吕勇处长参加了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期间,传达了国务院法制办卢云华副司长关于2004年仲裁工作的总结、2005年仲裁工作安排的意见、关于区域仲裁发展工作和协调人制度的讲话;吕勇处长关于缓建仲裁机构、做好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等意见;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全国证券、期货仲裁工作的情况。上海、无锡、青岛、南京、济南、淮安、临沂、扬州、德州、济宁等仲裁机构的负责人,结合十年仲裁发展工作的基本经验,就仲裁机构在第二个十年如何实现持续性发展问题先后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认为,国务院法制办提出的,中国仲裁不仅要实现跨越式的发展,而且要实现持续发展,这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对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江苏、山东、上海二省一市地处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和比较发达地区,市场经济建设和发展很快,为仲裁工作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客观环境。近十年来,华东区域的仲裁工作坚持正确的工作方向,艰苦创业,开拓进取,取得显著成绩,仲裁工作发展势头好、发展潜力大,仲裁接受程度高,积累许多有益经验。但是,我们的工作与市场经济的巨大要求还不相适应,工作发展还不平衡,还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必须抓紧当前有利时机,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总结本区域仲裁工作的规律、特点和经验,规划好今后十年工作发展的思路。必须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率先吹响二次创业的进军号,完成担当二次创业领军团队的重任。
   最后,吕勇处长对进一步做好华东区域仲裁工作,提出一些意见:一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华东区域仲裁工作的快速发展。二是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大力提升仲裁服务作用。三是在二次创业中,继续贯彻长沙会议精神。四是发扬艰苦奋斗,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二次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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