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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孔庆荣 欧阳天 浏览量:2068

湘潭仲裁


 


“百万票款五年疑案,湘潭仲裁一日解难”,8月26日,浙江省浩泰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泰公司)的总经理徐先生满面笑容的带着一幅金光闪闪的锦旗来到湘潭仲裁委员会,对湘潭仲裁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事情的来由是这样的:今年7月,该公司在保险箱底发现一张五年前的承兑汇票,此汇票是2001年6月21日由湘潭一家企业开出的,后来历经上海某供货商、海南省某公司、重庆某机械厂等多家公司背书转让,最后转到了浩泰公司。而该公司由于财务人员更替未经审计核查,将承兑汇票压在了保险箱底,一压就是五年,如今早已超过承兑期限,成为了无效汇票。幸好此承兑汇票所含100万元仍挂在湘潭银行应解汇款帐户上,只是银行无法直接兑付。


8月22日,徐先生为此事专门赶来湘潭,请湘潭企业和银行协助解决此难题。考虑到仲裁具有省时、省钱、省心、省力等优势,他们决定选择仲裁方式。8月25日,浩泰公司、湘潭企业和银行三方达成仲裁协议,请求湘潭仲裁委员会采用简易程序依法仲裁。湘潭仲裁委当天受理案件,当天立案、当天组庭、当天开庭、详尽地审查了汇票的来龙去脉,核对了经过湘潭、永康两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和大量原始凭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相关规定,确认了此汇票的真实性及浙江公司作为合法持票人的资格。浩泰公司承认了自身在造成承兑汇票未能按期兑付的过错责任,表示放弃全部利息,仅请求兑付汇票全额100万元。仲裁庭根据《仲裁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当庭作出裁决,要求银行在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凭汇票兑付给浩泰公司100万元,但不计利息。仲裁费用由浙江公司承担。第二天,浩泰公司凭湘潭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顺利地拿到了“忘而复得”的100万元票款。短短4天就圆满完成本以为困难的任务,徐先生在欣喜之余,为了表示对湘潭仲裁委员会的衷心感谢,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来源:湘潭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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