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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贸仲 浏览量:1951

    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办,中国贸促会黑龙江省分会、中国贸促会哈尔滨市分会、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黑龙江办事处承办的国际商事仲裁研讨会于2005年10月28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来自俄罗斯、蒙古、日本、韩国、朝鲜和哈萨克斯坦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俄罗斯工商会国际商事仲裁院和蒙古工商会蒙古国家仲裁院三家仲裁机构于2000年共同创办中俄蒙国际商事仲裁研讨会,此后每年举办一次,由三家机构轮流主办。在去年的莫斯科研讨会上,三方一致同意扩大今年在哈尔滨举办的研讨会的范围。最终接受邀请来参加会议的其他机构有日本商事仲裁协会、大韩商事仲裁院、朝鲜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和哈萨克斯坦国际仲裁院。


    七家仲裁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出席了此次哈尔滨研讨会。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生长博士出席和主持了会议,并作了发言。贸仲委副主任郭晓文及贸仲委总会、分会的部分工作人员也出席了会议。


    与会七家仲裁机构就各自国家的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最新进展及各机构管理仲裁程序的经验进行了充分交流和探讨。此外,鉴于国际商事仲裁已经成为法律界和商界所公认的解决跨国商事争议应优先选择的方式,且七个国家之间的经贸关系日益加深并有着深远的发展前景,七家仲裁机构均意识到进一步加强合作对于各自国家之间贸易和经济交往的重要性,并在会上达成共识,签署了《关于加强国际商事仲裁中合作的哈尔滨宣言》。


    《哈尔滨宣言》提出,各仲裁机构将致力于在各自国内普及仲裁知识,唤醒仲裁意识,特别将倡导并促进以仲裁方式解决各与会仲裁机构所代表的国家经贸商业实体之间的商事争议以及具有国际性质的其他商事争议;向各自国家的商业实体推荐,遇有与会仲裁机构所在国商业实体之间或他们与第三国商业实体之间的任何经济、贸易争议,可通过与会相应仲裁机构以仲裁方式解决。 


    《哈尔滨宣言》还指出,为进一步加强国际仲裁领域的合作,各仲裁机构将提供进行仲裁程序的便利,相互提供各自国家的商事仲裁立法、机构仲裁情况和相应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活动的资料信息,并在适当的情况下为其他各仲裁机构提供宣传的渠道。 


    与会七国仲裁机构一致同意,将由与会各仲裁机构共同参与组织的国际商事仲裁会议经常化,并在必要时扩大会议的范围和规模。哈萨克斯坦国际仲裁院申请主办2006年的此项国际商事仲裁研讨会,并得到了其他六家仲裁机构的同意。


    此次国际研讨会得到了黑龙江省政府的大力支持。黑龙江省副省长王利民先生于10月27日下午亲切会见了参加会议的外方代表,并与他们就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和国际商事仲裁对国际贸易和经济合作的重要性进行了探讨。此外,包括新华社、凤凰卫视等国内数家新闻媒体对此次国际研讨会,特别是《哈尔滨宣言》,给予了相当程度的关注,进行了追踪报道。


    此次国际研讨会无疑进一步扩大了贸仲委在国际仲裁界,以及在中国东北地区的影响。


 

附:《哈尔滨宣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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