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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达黑 浏览量:1959

    在国务院法制办的领导下,经全国仲裁机构的全体同行和所有关心、热爱中国仲裁事业的第一代仲裁人经历十年心路历程的共同努力,中国仲裁事业已经取得引人瞩目的辉煌成就。开创中国仲裁大业的第一代仲裁人现在可以骄傲地说:我们的事业已经成长起来,我们正在壮大起来!我们留给后来者的基业和进步的阶梯是坚实的、是洁白的!


 


    国务院法制办卢云华同志今年以来多次提出:全国仲裁界要努力完成发展机制市场化、工作体制社会化、机构建设规范化这三项任务,促进我国仲裁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全面发展。自2005年9月1日仲裁法实施10周年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迈向第二次创业的征程。


 


    所以,今天我们所有的仲裁人已经行进在第二次创业的征程上。在步履匆匆的征程路上,五光十色的现实社会向给我们揭示:发展与倒退并存、创新与守旧并存、挑战与机会并存、诱惑与良知并存、无序与规范并存。这一切似乎在预示,二次创业的征程不会一帆风顺。面对挑战,我们所有的仲裁人都深深地感受到了我们这个队伍所承担的历史责任是多么的光荣、神圣!却又是多么地沉重......


 


    总结过去是必要的。只有这样,我们的步伐才能更加坚实。


 


    毋庸讳言,过去的十年,我们的队伍中也曾出现过令人不愉快的、甚至违反法纪的事。有些人已受到纪律或法律的制裁,这应当引起我们的仲裁员、仲裁秘书人员以及仲裁机构领导人员的注意和警惕。我们还应当深思的是:仲裁法中所规定的监督侧重于案件监督,是作为国家机器的国家审判机关对仲裁的监督,且是对仲裁员、仲裁庭、裁决书的监督,而对于除此之外违法违纪的监督则似乎缺位。


 


    面对明天的征程,我们要发出更加有力的声音:



    我们坚决地认为:中国仲裁事业的第二次创业所要完成的三项任务中,“机构建设规范化”是第二次创业最艰巨的任务,它必然地涉及到我们仲裁事业的体制(包括仲裁机构自身),这其中最核心的就是“仲裁的监督工作”。我们很难设想一个没有监督、或者说监督不到位的仲裁体制会先进到哪去?我们也很难设想一个没有监督、或者说监督不到位的仲裁机构的工作会先进到哪去?若我们不清醒地认识并予以高度的注意,从现在起,没有监督或者说不到位的监督已经形成的隐患,将形成从量的积累到质的转换决不是危言耸听!


    我们坚决地认为:仲裁的监督工作除了审判机关的监督和社会的监督外,必须也应当有仲裁界的自律性监督,且这项工作必须也应当是开放的、公开的、透明的阳光性监督!


    我们坚决地认为:自律性的仲裁监督工作是我国仲裁事业的自身免疫机制,是中国仲裁事业的阳光工程,是全体中国仲裁人的阳光工程!它必须也应当提到我们的议事日程上来,它必须也应当进入仲裁机构建设规范化内容。对此是不能有任何犹豫的,是时候了!


    我们欢迎所有关心、热爱中国仲裁事业的人们、所有的中国仲裁人加入到我们这个神圣、真诚的仲裁阳光工程队伍中来!我们一定要保护好中国仲裁事业这个还不是很健壮的躯体,我们一定要守护住中国仲裁事业这一片良田沃土!因此,我们衷心地欢迎,《仲裁阳光平台》成为仲裁中不良现象进行监督的网络平台!


    《仲裁阳光平台》是一切关心、热爱中国仲裁事业的人们思想交流的阵地,它将一切侵蚀中国仲裁事业健康发展的现象曝光!让我们将一切隐藏在黑暗里的东西曝光于阳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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