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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金子 编辑整理 浏览量:2799

贸仲代表团参加中美商事争议解决研讨会


 


    2006年6月6,由贸仲名誉副主任唐厚志率领的贸仲代表团一行四人参加了由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律师协会在华盛顿举办的“中美商事争议解决研讨会”。来自中国和美国的90多名法律界和商界人士参加了此次研讨会。会上,中美双方代表就如何有效解决中美商事争议展开了热烈讨论,唐厚志名誉副主任就贸仲2005年仲裁规则的新突破以及贸仲的仲裁实践作了专题发言,并回答了与会代表提出的问题。


    在美期间,贸仲代表团拜会了新当选的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律师协会主席James J. Sandman先生,参加了由美国Morrison & Foerster律师事务所举办的早餐会,唐厚志名誉副主任在会上介绍了贸仲2005年仲裁规则并就有关问题作了回答。此外,贸仲代表团还拜访了Arnold & Porter 律师事务所和Mckenna Long & Aldridge律师事务所,就贸仲仲裁实务与美国律师进行了广泛的交流。


    通过贸仲代表团在美国的宣传和交流活动,加深了美国律师界、商界对贸仲的了解,扩大了贸仲在北美乃至国际上的影响,提升了贸仲的国际地位和形象,对贸仲业务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宣传和推动作用。贸仲代表团此次访美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贸仲河北办事处举办国际商事法律论坛



    2006年6月7,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河北办事处与河北调解中心、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香港和解中心、河北省民商法学会在石家庄联合举办了“国际商事法律论坛。来自香港、新加坡、北京及河北的法律专家,分别就中国、香港及新加坡仲裁的特点及仲裁程序、国际商事活动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等进行了精彩的演讲和点评。


    本次会议组织者事先对会议议题进行了问卷调查,得到了涉外企业及法律界的积极响应,到会法官、仲裁员、政府官员、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等共计160余人。与会代表们一致反应本次国际商事法律论坛选题准确,会议形式灵活,感觉研讨意犹未尽,希望今后多举办类似会议。本次会议促进了港、新、冀之间的法律交流,增强了与会代表对有关仲裁特点、程序的认识,也提高了我贸仲的认知度。


    会议期间,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河北省贸促会的领导还会见了来自香港、新加坡的客人,并与其进行了座谈。


 


 



北京仲裁委员会向仲裁员赠送杨良宜先生新著《仲裁法》


 


为了便于仲裁员了解国际商务仲裁理论和实务的最新发展,北京仲裁委员会特采购了一批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杨良宜先生的新著《仲裁法――1996年英国仲裁法到国际商务仲裁》,拟赠送给该会仲裁员,所有该会仲裁员均可以在前往该会办理仲裁事务时直接领取。


杨良宜先生是仲裁界资深专家,其关于仲裁理论与实务的著述甚多。其中由法律出版社20065月最新出版的《仲裁法――1996年英国仲裁法到国际商务仲裁》一书,以英国1996年仲裁法的相关理念和具体规定为主线,将对仲裁法规范、发展轨迹的细致梳理和杨良宜先生多年的仲裁实践有机结合,对国际商事仲裁规则进行了具体、生动、系统地评析,并提供了大量实务文书和实例以示例。该书中提到的相关仲裁规则和案例均直接援引英文原文,一方面避免了翻译过程中出现的误读,另一方面也给读者以直接了解第一手素材的机会。


此前,北京仲裁委也曾将其《国际商务游戏规则:英美证据法》等著作赠与该会仲裁员学习


 



杭州仲裁委员会提高仲裁员办案报酬标准


 


为充分尊重和体现仲裁员的劳动价值,激发仲裁员的责任感,进一步调动仲裁员的办案积极性,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杭州仲裁委员会于200671公布并实施了新的《仲裁员办案报酬支付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了独任和首席仲裁员的办案报酬支付标准。新标准将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报酬标准由原来1400提高到2000,其中1700为基本办案报酬,300为起草裁决书、调解书的报酬。对于合并审理的案件(10件以上),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的报酬提高到4000元,其中3600为基本办案报酬,600元为起草裁决书、调解书的报酬。此外,对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办案多的仲裁员在年终考核时将给予适当表彰和奖励。


 


兰州仲裁委员会聘专家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


 


重心社甘肃新闻网623电 记者622从兰州仲裁委员会获悉,一个由法官、律师、法学专家等人组成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即将组成,并参与到今后仲载案件的审理工作中。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经济交易的频繁、案件的标的额在逐步的增大,一起仲裁案件处理的好坏就显得尤其重要。为了更好、更有成效地解决经济纠纷,仅靠仲裁委现有的仲裁人员和专家是不够的。为此,兰州仲裁委决定按照合理比例,聘请法学教授、法官、律师以及经济、技术专业人员组成一个仲裁专家委员会,参与对仲裁案件的审理和裁决。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一年解决2亿元纠纷


 


东北网6142005年,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共办理案件134件,涉及标的2.14亿元。近日,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确定了今后十年的发展目标。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成立10年来,发挥解决经济纠纷速度快、费用低、专家评判、不泄露商业秘密等优势,及时公正解决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各类民商事纠纷。


    2005年,该委员会共办理案件134件,涉及标的2.14亿元。本次会议确定了十年发展目标:2006~2010年受理仲裁案件数量平均每年递增35%2011~2015年受理案件平均每年递增26%,目标完成后,10年累计受理案件数量为7337件,标的总额将达71亿元左右。


 


南京:特殊劳动争议将指定仲裁庭审理


 


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与审理案件的仲裁部门沾亲带故,另一方只要提出了回避申请,南京市劳动仲裁部门将另行指定一个区县仲裁部门接手该案件。近日,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宣布《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指定管辖实施意见》开始实施,特殊劳动争议将由市劳动仲裁部门指定管辖单位。


  据介绍,一般情况下,各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案件。但随着劳动争议越来越复杂,部分案件难以确定管辖权。对此,78出台的《意见》明确,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如果出现7种情形之一,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可指定相关区县劳动仲裁部门处理。


  该7种情形为:用人单位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职工工资发放地以及事故发生地不一致,难以确定管辖权的;当事人一方与本区县劳动仲裁委员会负责人或办公室负责人有近亲属关系,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裁决对当地社会稳定有重大影响,需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管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等。


 


天津:招考录取有争议可申请仲裁


 


为了推进依法治招、依法治考,天津市去年制定实施了专门的招生争议仲裁办法。今年,如考生和家长对市招生考试咨询信访办公室答复存有异议的,可向天津市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争议裁决委员会、天津市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争议裁决委员会申请裁决。


一、招生考试、录取争议裁决机构


  招生考试录取争议裁决机构是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组建的具有社会公信力的天津市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争议裁决委员会。负责裁决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中发生的争议。天津市招生委员会聘请公道、正派的教育界、法律界等社会各界的专家、学者、知名人士,考生家长以及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担任裁决员。


二、争议裁决受理范围


  符合国家、天津市规定的报考条件,自愿参加并经教育考试机构办理了报名手续的天津籍考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招生工作的高等学校,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核准、在天津市具有招生资格和招生计划,并在本市实施招生录取行为的高等学校。


  三、申请裁决的内容


  (一)考试争议:1、考生在报名时与教育考试机构之间发生的争议;2、考生在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时与教育考试机构(含体检医疗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3、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与教育考试机构之间发生的争议;其中,考生与教育考试机构之间因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而发生的争议,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处理;4、考生与教育考试机构之间因考试信息公布与查询而发生的争议;5、考生与教育考试机构之间因考试成绩评定与分数复核而发生的争议;6、经天津市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争议裁决委员会认定,可以适用裁决办法解决的其他因考试而发生的争议。


  (二)招生争议:1、高等学校在执行国家、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录取法法规和政策时与考生之间发生的争议;2、高等学校在履行招生章程时与考生之间发生的争议;3、考生与高等院校因招生录取发生的争议;4、经天津市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争议裁决委员会认定,可以适用裁决办法解决的因招生录取发生的其他争议。四、申请裁决履行的程序1、当事人到裁决委员会办公室的接待室陈述裁决事项,并按规定格式填写、提交《裁决申请书》。裁决申请书应载明的主要内容有: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裁决请求、目的、理由和所根据的事实;有关证据材料;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申请日期;其他应载明的事项。2、经裁决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裁决申请,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裁决。3、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裁决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裁决委员会书面申请复议。


 


无锡首次适用瑞士法解决一起涉外合同纠纷案


 


不久前,无锡中级法院日前在审理一起涉外买卖合同纠纷案中,依法认定不能适用我国法律来判断仲裁条款的效力,并依照瑞士法驳回了原告请求按德国法律判令被告给付货款及利息的起诉。


    20021月,无锡某机器公司与德国一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德国公司向无锡机器公司购买设备,用于上海一项目。20036月,双方就合同的款项达成了书面记录,德国公司支付了49万多美元,欠款49万多美元在2003523前支付。200310月,上海项目公司出具了承诺书,声称如果德国公司不如期付款,则由他们向无锡机器公司支付欠款。之后,德国公司没有支付货款。


    2004年,无锡机器公司起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要求上海项目公司支付全部货款。20059月,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承诺书无效,上海项目公司应承担40%货款的赔偿责任。上海项目公司随后也支付了赔偿款。今年4月,无锡机器公司起诉德国公司,称20021月的买卖合同虽然订立了仲裁条款,但该仲裁条款中没有约定明确的仲裁机构,无法进行仲裁。由于约定了合同争议应适用德国法律,请求法院依照《德国民法典》的规定,判令德国公司给付货款29万多美元及利息。


    无锡中院通过对该仲裁条款的审查,认为本案涉及的仲裁条款明确约定仲裁地为瑞士,依法应当适用瑞士法来判断仲裁条款的效力,而不能适用法院地法即我国法律来判断仲裁条款的效力。据此,法院依照《瑞士联邦国际私法典》相关规定,认定仲裁条款有效并可执行,驳回了原告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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