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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深圳仲裁委员会 浏览量:2632

    200819日上午,深圳会展中心五楼蝴杜鹃厅座无虚席,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私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著名法学家、中国物权法研究课题组组长、物权法的核心起草人之一、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梁慧星教授应邀进行了大型的《物权法》讲座,讲解物权法制定、实施的方方面面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起草工作始于 2 0 世纪 9 0 年代初,至今已有 1 3 年,先后进行了7次审议,创下了全国人大立法史上单部法律草案审议的次数之最。《物权法》于2007316日在第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并于2007101日起正式实施。制定、通过、实施物权法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物权与国家、集体、个人、住房、车位、存款……与十三亿人的利益密切相关。作为改革开放前沿的深圳,近年来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绩,物质财富获得了极大的增长,各类新型的物权纠纷层出不穷,物权管理实践取得了重要经验,物权制度日趋成熟,物权法律研究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深圳的法律界和普通老百姓对制定颁布出台《物权法》尤为迫切,对《物权法》的适用十分关注。

    在《物权法》正式实施后,深圳仲裁委员会邀请梁慧星仲裁员进行此次公益讲座,旨在帮助更多的人更好地了解、运用《物权法》来维护自身权益,这对于维护深圳的市场经济秩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深圳,具有重要的意义。深圳仲裁委员会在今后将争取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活动,传播法治精神,宣传法律知识,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仲裁的力量。


(来源:深圳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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