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4-27 作者:TAO圆桌 浏览量:87
根据全国人大消息,今天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其中一项重要的议事日程是对仲裁法进行二审。本次二次审议,主要聚焦哪些内容?今天已经真正浮出水面,涉及五个主要内容。
01 第一次审议后的征求意见情况
去年11月,第一次审议。后发布征求意见稿,社会反响热烈。来自人大消息,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524人提出的968条意见,另收到来信56封。同时,还将修订草案印发全国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共收到20位代表、18家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的1000余条意见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也先后组织到一些机构和地方调研,进一步听取意见。
修订主要目的是着眼于解决仲裁制度实践中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推动我国仲裁事业发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仲裁公信力的提高不是靠口号,而是要从立法和仲裁的实践层面全方面提供支撑。
本次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在之前的基础上,主要聚焦如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加强仲裁监督,提高仲裁公信力。仲裁作为化解纠纷的重要方式,其公信力是重中之重,但,鉴于目前中国幅员辽阔,仲裁发展水平非常的不平衡,仲裁治理水平也存在巨大的差异。比如,北上广深这些大城市的头部仲裁机构已经向世界一流机构靠近,但仍有相当多的仲裁机构还未能脱离一些制约因素,导致在实践中,出现了影响公信力提升的问题。因此,加强监督,是提升公信力的重要一环,也是必要的。
第二,完善仲裁委员会制度。仲裁法实施之后,中国的仲裁机构100%是仲裁委员会制,但随着仲裁事业的业务发展,其实,已经出现了市场化改革的仲裁机构,比如,有些仲裁机构已经用地方立法的形式使用了“仲裁院”,而且在内部治理方面也实行了“理事会”制度,例如,深圳国际仲裁院、海南国际仲裁院,都是施行的理事会制度。因此,完善仲裁委员会制度,很有必要。
第三,优化仲裁员的条件。之前的规定“三八”“两高”,本次将优化条件,使得仲裁员的素质、能力和组成更加符合仲裁事业的发展和仲裁案件的审理。
第四,完善涉外仲裁制度,加强仲裁对外交流合作。关于这个方面,已经在第一次审议时突出,中国的仲裁离不开世界,更离不开涉外仲裁。关起门来开展仲裁从来都是“死路一条”。必须从立法上走出去,实践中开放。
第五,完善法院支持仲裁的相关制度。明确仲裁机构提交的当事人对财产、行为、证据的保全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实践中,因为仲裁案件的审理与相关保全的作出是不同的单位,可能在法院处理有关保全方面与仲裁机构的衔接还需加强。同时,必须明确法院支持仲裁,如何支持?尤其是在有关保全措施作出方面,要紧跟仲裁的需要。
希望本次仲裁法的审议,能够结出累累的硕果,不负众望。我们将持续跟踪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