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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国际仲裁院 发布日期:2025-03-11 浏览量:134

深圳国际仲裁院-北京大学法学院

联合培养博士后招收启事

深圳国际仲裁院创设于 1983 年,是粤港澳地区第一家仲裁机构,1984 年开创聘请境外仲裁员的先河,1989 年开创中国仲裁裁决按照《纽约公约》在境外获得承认和执行的先例,2012 年开创法定机构管理模式和以国际化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机制,2018 年开创中国仲裁机构合并的先例。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覆盖129个国家和地区,仲裁和调解当事人覆盖 142 个国家和地区,2024 年受理仲裁案件14518件,争议金额人民币 1422.67亿元。连续多年被《环球仲裁评论》(GAR)评为重点关注的亚太区域国际仲裁机构。

北京大学法学院是中国近现代法学高等教育的发源地,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与学术创新、服务社会发展进步、传承创新优秀文化、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均取得了丰硕成果。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学国家一级重点学科,专业设置完整齐备,各二级学科实力均位居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顶尖梯队,根据QS 2024世界法学学科排名,北京大学法学院蝉联中国内地高校第一名。

2023年,深圳国际仲裁院经批准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是中国国际仲裁首个博士后基地,旨在促进中国国际仲裁理论与实践创新发展,为加快建设联动港澳面向全球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提供智力支撑。同年,深圳国际仲裁院作为共建实务部门,与北京大学共同建设国家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在此背景下,深圳国际仲裁院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将联合招收和培养博士后。

一、招收岗位

博士后1人

二、研究方向

推行“1+4”(即“国际商事仲裁+证券仲裁、知识产权仲裁、海事仲裁、国际投资仲裁”)的研究框架,博士后可在上述研究框架内自选合适的方向开展研究。

三、专业要求

国际仲裁、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等与研究方向相关的专业。

四、岗位职责

(一)与合作导师共同承担重要的研究课题,按计划完成博士后入站期间的研究任务;

(二)开展仲裁实践、基地建设、国际合作、学术交流等工作;

(三)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申请条件

1.国内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即将毕业并获博士学位,或已获博士学位不超过2年;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35岁;

3.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已取得显著成果,予以优先考虑;

5.外语能力突出。

六、申请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见附件)及详细简历

2.个人已发表学术成果清单 

3.代表性学术成果(中文或英文,3份以内)

4.博士论文

5.进站后的初步研究计划(字数不限)

6.博士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在读证明

7.两封推荐信(含博士导师一份)

七、申请方式

有意向者可将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zhaojiahui@scia.com.cn,邮件以“博士后+姓名+毕业学校”命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23日(周日)24:00。

八、招收程序

招收程序为:提交第六条所列材料-筛选-择优面试-招收审定-完成招收。投递申请后,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通过材料筛选环节的申请人进行沟通。

九、联系方式

赵女士,13302318977,zhaojiahui@scia.com.cn

点击此处或“阅读原文”下载报名表格。





深圳国际仲裁院示范仲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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