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仲裁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5-05 浏览量:3605
4月26日,“上海国际仲裁学院仲裁法系列公开课”第四讲“仲裁中间程序和临时措施”顺利举行。本讲由国际商会仲裁与替代性争议解决北亚地区主任黄志瑾女士主讲,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金融仲裁院副法律顾问庞晶华女士主持。
在“中间程序”部分,黄志瑾女士从中间程序存在的原因、学习中间程序处理的困难、仲裁中间程序的不同种类、仲裁员权力及其制衡、证据的处理、仲裁中间程序的主要步骤、时限与时间表、对不遵守中间程序的惩罚等方面,为听众全景式介绍了仲裁中间程序。在“临时措施”部分,她归纳了临时措施的常见种类、主体,介绍了1996年英国仲裁法下法院享有的与仲裁庭临时措施有关的权力,提炼了紧急仲裁员程序的核心要点。授课最后,她结合《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和相关判例,介绍了仲裁临时措施在中国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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