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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仲裁网 浏览量:4568

 

一、深康佳A:仲裁结果不利 合作开发周期或延长

来源:中国银河证券网

(一)仲裁结果未达康佳预期,开发周期或延长

公司本次诉讼结果驳回了康佳集团作为厂区唯一开发主体的申请,与华侨城集团合作开发可能会瓜分康佳集团原有应获利益。但华侨城集团作为行业领先的房地产及旅游开发企业,以及康佳集团厂区位于深圳华侨城高端片区,华侨城集团的参与或可以最大程度发挥其优势提升该地块开发品质。

深康佳的第九大股东夏锐对该判决表示不满,对仲裁存在异议。一季报显示其持有 500.6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3%。介于仲裁结果可能引发中小股东异议以及对未来与华侨城集团对该地块合作模式商讨,开发周期可能会延长。

(二)新任高层或对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新路线

新任董事长吴斯远曾任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文旅科”),作为华侨城集团旗下与康佳关系最为紧密的公司之一,涉及多项与高端显示技术相关研发和产品线。

吴斯远董事长的加入或将“文旅科”的先进技术融入未来公司彩电多元化发展路线,从智能电视到提供服务运营平台, 或将康佳显示业务延伸到旅游文化科技领域。

(三)大股东增持显现对行业及公司期望

七月底,华侨城集团增持深康佳 A 股票,增持后持股比例达 20%。华侨城集团增持显现对彩电行业未来的发展和深康佳的发展期望。康佳作为彩电和生活家电主要生产商,与华侨城集团“提升人类生活品质”的主旨吻合。 依托大股东华侨城集团在地产及旅游领域的影响力和产业规模,康佳或与华侨城集团将有进一步合作。

二、2014年上半年南宁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数量增幅明显

来源:南宁仲裁委

2014年上半年,南宁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数量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截至6月底,共受理各类仲裁案件137件,同比增长63%,案件标的额14855万余元,同比增长133%。

今年受理的仲裁案件,主要以借款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主,此外,有少部分涉及房屋租赁、装修安装、商品购销、股权转让、融资租赁、旅游等合同纠纷。其中,借款合同纠纷47件,占总受案数的34%,标的额7761万余元,占总标的额52%;房屋买卖合同纠纷29件,占总受案数的21%,标的额1134万余元,占总标的额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9件,占总受案数7%,标的额2920万余元,占总标的额20% 。今年以来,民间借贷案件增多,主要是由于借款人还款能力不足,没能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款,导致借贷纠纷发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则是涉及同一开发商和多个业主之间的系列案件纠纷。

为加快案件的受理工作,本会采取措施,在严格案件材料审查的基础上,减少环节,方便群众,基本做到当天接案当天立案,受到当事人的欢迎;此外,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本会将调解工作前置,在申请人提交仲裁申请时,工作人员就注意了解申请人有无和解的意愿,不失时机地做起纠纷调解、化解工作。经过调解,有14件案件当事人在立案阶段就达成谅解后撤案,对此,当事人满意,社会效果明显。

三、日照仲裁办在融资性担保行业推行仲裁法律制度

来源:日照仲裁委

近日,日照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与日照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联合印发文件,在全市融资性担保行业推广运用仲裁方式解决担保合同纠纷。

去年以来,市仲裁办与市金融办联合在全市小额贷款公司推行仲裁法律制度解决小额贷款合同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上半年,市仲裁办与市金融办多次协商沟通,探讨在融资性担保公司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建立便捷高效的担保合同纠纷解决机制,切实维护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合法权益。7月31日,市仲裁办与市金融办联合向各区县金融办、全市各担保公司印发《关于运用仲裁方式解决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合同纠纷的意见》,指导各担保公司充分认识运用仲裁方式解决担保合同纠纷的积极意义,进一步规范和使用格式合同文本,在担保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或者与对方达成仲裁协议,及时将产生的各类担保纠纷提交日照仲裁委员会仲裁。下步,市仲裁办、市金融办将联合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担保合同中仲裁条款的约定率,协助各担保公司及时解决担保纠纷处理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担保纠纷解决。仲裁办将充分发挥仲裁专家断案、一裁终局、程序灵活、快捷高效等优势,努力提高办案和服务质量,公正及时地处理担保合同纠纷,维护融资性担保公司健康发展,促进各方互利共赢。

四、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于健龙走访香港律师会

来源: 贸仲

近日,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于健龙一行在香港走访香港律师会,与香港律师会林新强会长、苏绍聪副会长、朱洁冰秘书长等进行会谈。参加会谈的贸仲委人员还有:贸仲委香港仲裁中心秘书长王文英、秘书局华南办公室主任黎晓光、监督协调处处长姚俊逸等。

于健龙副主任向香港律师会介绍了贸仲委仲裁员换届情况、2014年以来的业务发展和改革情况,对香港律师会的长期支持表示感谢,并愿意与香港律师会进一步加强合作,推动香港仲裁的发展。于健龙副主任还向香港律师会介绍了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将在香港设立中心的计划,海仲委香港仲裁中心的成立,将填补香港没有专门海事仲裁机构的空白,加强香港成为海事仲裁中心的地位和实力。

香港律师会林新强会长、苏绍聪副会长等表示,贸仲委在香港设立中心,为香港律师业带来了新的机会,增强了香港成为世界仲裁中心的竞争力。贸仲委香港仲裁中心已成为香港仲裁的一部分,在香港仲裁业中将发挥重要作用。贸仲委可以吸纳内地和国际的成功经验,为仲裁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通过会谈,双方一致认为应当汇集内地香港两地的人才优势,增强有针对性的培训和宣传,在国际上发出更大声音,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发挥更大作用,更好地保护中国贸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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