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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中国仲裁网 浏览量:6491

 一、江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被江苏省厅评为全省示范仲裁院

来源:人民网

1月26日上午,记者从市(江阴)人社局了解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评为"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示范仲裁院"。

我市仲裁院设有"三庭、七室、一窗口",增加接待容量。配有专门的办案车辆,门禁安全系统,确保案件办理的速度和安全。仲裁庭安装有质证控制系统和庭审观摩系统,能让更多的老百姓知道案件的庭审情况,并起到警示作用。对个别影响较大、具有争议的案件会进行跟踪回访,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实行庭前调解制度,让能够调节的案件先行调节,调解后结案率比原来上升12%。截至到2013年,仲裁院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1329件,结案1289件,结案率97%,其中调撤结案1122件,调撤率达87%。

(责任编辑:吴昊、秦晶)

 二、珠海仲裁委提高仲裁员保险纠纷仲裁审理能力

来源:珠海特区报

近年来,珠海涉保险合同纠纷逐年增长,案件审理、调解难度加大。昨日,仲裁委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为仲裁员讲解保险合同案件审理实务,以尽量统一保险纠纷仲裁的尺度和力度。珠海仲裁委仲裁员、各大保险公司理赔经理、法务人员共计130余人参加了讲座。

据统计,珠海两级法院2012年涉保险案件总量(314件)比2010年(168件)增长了86.9%。这其中,个人参保的保险合同纠纷比例也逐年增长。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马翠平称,个人参保数量及个人保险合同纠纷量还将进一步增长。

据马翠平介绍,保险合同专业性强,格式合同条款安排不合理、陷阱多,投保人或参保人都有不同程度的投机心理,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滞后,导致保险纠纷审理难,且同案异判现象多。保险纠纷的这种特性,对仲裁员的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仲裁委举办这一讲座,既提高仲裁员的仲裁能力,也提高保险公司对裁判结果的接受度,以促进“案结事了”。

珠海仲裁委主任高树林表示,珠海仲裁委将继续举办各种形式的讲座和研讨会,以提高仲裁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提高珠海仲裁的质量,为商事纠纷的解决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三、2012年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工作情况通报会

来源:中国交通报

导读:1月21日,记者从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简称海仲委)工作情况通报会上了解到,2012年,海仲委受理各类海事案件总计82件,争议金额人民币14亿元,全年结案57件,受理案件数量与争议标的额均处于历史高位。

1月21日,记者从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简称海仲委)工作情况通报会上了解到,2012年,海仲委受理各类海事案件总计82件,争议金额人民币14亿元,全年结案57件,受理案件数量与争议标的额均处于历史高位。

海仲委副主任于建龙介绍,2013年,受理案件的数量预计仍将高位运行。海仲委将继续以办理案件为中心,推进海仲委网络化布局,进一步加大海仲委在沿海港口城市的宣传拓展力度;继续推进海事仲裁格式合同的制定、完善及推广工作;继续推进海事调解、诉调对接工作。

据悉,2012年,海事仲裁与海商法协会工作取得新进展,海仲委成功获得将于2015年在上海举办的第19届国际海事仲裁大会举办权;成立了海仲委天津仲裁中心、天津调解中心以及安徽海事调解中心,进一步加大在烟台、大连等港口城市和航运企业的拓展力度;加强对造船行业仲裁条款的推介工作。

 四、菲申请国际仲裁南海争端 中国不会接招

来源:钱江晚报

外交部:有关国家不应采取复杂化、扩大化行动
进入2013年,菲律宾继续在南海问题上挑事,22日菲律宾外长德尔罗萨里奥称,菲将就与中国在南海的争端寻求国际仲裁。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23日表示,中方希望有关国家恪守承诺,全面认真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不采取任何使问题复杂化、扩大化的行动。
     菲律宾:
    “已告上国际法庭”
菲律宾外长德尔罗萨里奥22日宣称,为了解决菲中两国在南海的领土争端,菲律宾已将中国告上了国际法庭。“我们希望仲裁法庭基于国际法做出如下裁决:判定中国必须尊重我们在南海的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和毗连区的领海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停止侵犯我们权利的非法行为。”德尔罗萨里奥说,菲律宾已在南海争端上用尽了一切可能的措施,如现在再不采取“法律行动”,就只能接受“既成事实”。
22日下午,在菲律宾外交部大楼内,菲总检察长加尔德雷萨宣读有关申明,他声称中国在南海的“九段线”主张违反了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条款,“侵害”了菲律宾的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应该要求中国修改。
当日13时,菲副外长拉扎罗将此事知会了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马克卿。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在一份声明中说,马克卿大使重申了中方的原则立场,并强调中国对南海的岛屿及周围水域拥有不可争辩的主权。中方强烈认为,有关南海争议应该通过有关双方谈判解决。
    我外交部:
    坚决反对菲方的非法侵占
我外交部发言人洪磊23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方希望有关国家恪守承诺,全面认真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不采取任何使问题复杂化、扩大化的行动。
有记者问,据报道,22日,菲律宾外长德尔罗萨里奥称,菲将就与中国在南海的争端寻求国际仲裁。菲已召见中国驻菲大使通报菲方决定。中方对此有何回应?
洪磊说,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这有着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
“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海的有关争端的根源和核心,是菲方非法侵占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引发的领土主权争议,中方一向坚决反对菲方的非法侵占。”洪磊说。
洪磊表示,从维护中菲双边关系和地区和平稳定的大局出发,中方一贯致力于通过双边协商、谈判解决争议,这体现了中方极大的善意和诚意。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谈判解决有关争议,也是中国与东盟国家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达成的共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所有签署国都应遵守自己的庄严承诺。
    专家分析:
    仲裁程序中国不会接招
上海社科院海洋法问题专家金永明指出,鉴于中国与他国的海洋划界问题众多,中国又不想通过国际性机构解决争端,所以,中国于2006年8月25日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规定,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了书面声明,即对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涉及海洋划界、领土争端、军事活动等争端,中国政府不接受《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5部分第2节规定的任何国际司法或仲裁管辖。可见,对于与中国之间存在的海洋问题争端,不适用裁判制度,将由相关国家通过协商解决。
据新华社、央视 (责任编辑:邵希炜)

 五、仲裁显现社会功能

来源:锦州新闻网
本报讯(崔义 首席记者田静)从1996年到2013年,锦州仲裁委员会已逐渐成长为完善我市法制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近日,锦州仲裁委员会召开了三届一次会议。
锦州仲裁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在宣传仲裁法、推行仲裁制度、解决民商事纠纷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仲裁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仲裁的社会功能得到充分显现,全市仲裁工作得到稳步发展。
第二届锦州仲裁委员会自2000年2月组成以来,累计受理借款、买卖、加工承揽、建设施工、保险、房屋买卖、联营、技术转让等各类案件近400件,标的额累计近10亿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7亿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六、货物质量不合格申请仲裁有规定

来源:北方网

某贸易公司与某生产厂家于2010年签订了一份合同,贸易公司从生产厂家购买一批节能电磁炉。生产厂家于2010年11月将全套设备货物送至贸易公司。在收货时,贸易公司方面已经发现这批货物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但仍然收货并支付了货款。贸易公司方面计划将这批电磁炉销售到电器商城作为样品机,但是却没有商城愿意购买这批货物。近日,贸易公司提出生产厂家出售的是质量不合格产品,故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要求向生产厂家退货。仲裁委员会予以受理,对此生产厂家方面提出异议,生产厂家认为本案已经超出仲裁的时效,仲裁委员会就不应受理。 ◎仲裁说法:

根据《仲裁法》相关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同时《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的法定期间。超过仲裁时效期间的效力是权利人丧失了得到仲裁委员会保护其财产的权利。本案中,贸易公司方面已经超出了申请仲裁裁决的期限,虽然仲裁委员会予以受理,但在查明诉讼时效期间后会依法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时报记者刘纯

 七、济南市仲裁委台商仲裁联络站成立 免费法律咨询

来源:中国台湾网

济南市仲裁委台商仲裁联络站隆重揭牌。(图片来源:济南市台办)

日前,济南市仲裁委台商仲裁联络站揭牌仪式隆重举行,济南市仲裁办主任王新民和济南市台商协会会长王金销为联络站揭牌。

台商仲裁联络站的成立是贯彻落实《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台资企业发展扩大鲁台经贸合作的意见》的一项具体措施,将及时妥善协商解决投资双方所产生的商事争议。同时,为驻济台资企业提供“四免服务”,即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免费规范合同文本,免费提供法律疑难问题解答,免费进行法律培训。

台商仲裁联络站的成立将会进一步改善济南市台商投资环境,促进济南台资企业健康发展。(中国台湾网、济南市台办联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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