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6 浏览量:7071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的决定,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草案将提请于28日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草案根据本次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修改了相关条款,明确仲裁协议可由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
有的常委会委员和部门提出,仲裁协议是当事人达成的解决争议方式的依据,对其法律适用问题应当作出专门规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建议增加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或者仲裁地法律。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1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