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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贸仲 黎晓光 浏览量:1909

应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Th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 of ICC)、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The SCC Institute”)、荷兰鹿特丹ERASMUS大学的邀请, 中国国际商会仲裁代表团一行13人于2001年6月6日-19日对欧洲五国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科研院校进行了为期14天的友好访问。
    以中国国际商会法律部部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李勇担任代表团团长的仲裁代表团,由来自本会的相关人员及外国驻京办事处律师、国内律师事务所律师和银行代表组成。
    访问期间,代表团分别与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美国高特律师事务所巴黎办事处进行了座谈,并与法中委员会、鹿特丹Erasmus大学、美国高特兄弟律师事务所布鲁塞尔办事处、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等组织共同举办了关于“中国国际仲裁”的研讨会。访问国当地法律界和工商界的众多知名人士参加了研讨会。
    当今国际社会,仲裁正在成为一种日益扩展的法律文化与法律制度,它在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我会的涉外仲裁经过四十多年的努力,已经成为世界仲裁之林中的一朵奇葩,在国内外享有盛誉。代表团所到之处,均受到了接待单位和工商界法律界的欢迎。代表团通过举办多渠道、高密度的会谈和研讨会,进一步宣传了中国的仲裁法和我经贸仲裁机构,加深了外国工商界法律界对中国仲裁的认识和了解,对于我国仲裁进一步走向世界,将会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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