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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本网 浏览量:1993

2001年,全国165个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12127件,比2000年增长了2550件,增长了26%。案伯标的额近278亿元,比2000年也增长了26%。现将受案量在199件以上的仲裁机构及标的额如下:
1、深圳仲裁委:受案830件,标的:10亿元人民币;
2、贸仲:受案731件,标的:105.5亿元人民币;
3、北京仲裁委:受案666件,标的:20亿元人民币;
4、广州仲裁委:受案520件,标的:12.4亿元人民币;
5、武汉仲裁委:受案498件,标的:7.25亿元人民币;
6、厦门仲裁委:受案457件,标的:6.11亿元人民币;
7、上海仲裁委:受案413件,标的:7.2亿元人民币;
8、青岛仲裁委:受案320件,标的:2.11亿元人民币;
9、重庆仲裁委:受案258件,标的:1.23亿元人民币;
10、济南仲裁委:受案218件,标的:3.13亿元人民币;
11、绍兴仲裁委:受案214件,标的:1.88亿元人民币;
12、无锡仲裁委:受案202件,标的:1.75亿元人民币;
13、沈阳仲裁委:受案200件,标的:3.1亿元人民币;
14、大连仲裁委:受案199件,标的:3.2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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