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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闻戒 浏览量:1952

行仲裁法律制度的专门委员会―深圳仲裁发展委员会经深圳市政府批准于去年十月成立,这是深圳仲裁委为落实长沙会议精神出台的举措。来自深圳市政府、司法部门、行业协会、大型企业、新闻媒体的74位法律、经济方面专家被聘为仲裁发展委员会成员。深圳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研究加入WTO后仲裁所面临的各种新问题,为仲裁委受理的重大疑难案件提供专业咨询,对仲裁委工作和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委主任冯百友介绍说:仲裁发展委员会以发展仲裁事业、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服务市场经济为己任,吸纳仲裁事业发展所需的各方人士,其职责符合仲裁工作的客观要求,可以改变以往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存在的单一性、被动性和临时性,更有可能收到最佳效果,把推行仲裁法律制度、融入市场经济的工作落到实处。
编者按:
   
自从小平同志在南海边划了一个圈后,深圳奇迹般地崛起。除了有利的政策和地理因素外,更重要的是因为深圳人先进的意识和思想观念。人们用“深圳速度”来形容这一崛起。今天,在这片热土上诞生的深圳仲裁委又一次验证了“深圳速度”的奇迹。在受案量上,深圳仲裁委已遥遥领先于其他仲裁机构。深圳仲裁发展委员会的成立是他们先进思想意识的产物,更是一种推动仲裁事业发展的先进方法。从发展委员会的职责上看,它集合了策划、市场营销、咨询、决策建议等功能,使仲裁委员会能够集中精力沿着一条正确的方向前进。可以预见,发展委员会的成立能够大大促进深圳仲裁委的发展。同时,这也为其他仲裁机构包括贸仲的发展提供了借鉴意义。毕竟,职能分明,分工细化是一种更先进的现代化的工作发展模式。(仲裁网 闻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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