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全国168个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17959件,比2001年增长了5832件,增长了48%。案件标的额342多亿元,比2001年也增长了64亿元,增长了23%。共有48家仲裁机构的受案量在100件以上。90%的仲裁机构的受案量比上年有了上升。现将受案量在前十位的仲裁机构及标的额列举如下:
1、广州仲裁委:受案1212件,标的:24.3亿元人民币;
2、深圳仲裁委:受案1205件,标的:13亿元人民币;
3、武汉仲裁委:受案1049件,标的:13.7亿元人民币;
4、北京仲裁委:受案871件, 标的:37亿元人民币;
5、贸仲: 受案684件, 标的:112亿元人民币;
6、成都仲裁委:受案535件, 标的:7.7亿元人民币;
7、上海仲裁委:受案479件, 标的:5.8亿元人民币;
8、厦门仲裁委:受案442件, 标的:7.9亿元人民币;
9、沈阳仲裁委:受案368件, 标的:3.5亿元人民币;
10、无锡仲裁委:受案368件,标的:1.12亿元人民币;
11、青岛仲裁委:受案349件,标的:4.02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