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际仲裁

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李拉 浏览量:2186

广州仲裁委员会主任陈忠谦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广州仲裁委员会从1995年成立至今,受案数量和标的额以平均每年30%比例增长。今年到目前为止受案数已突破2500件,受案标的已达30个亿,居全国第一位。受案范围涉及贸易、房地产买卖、建设工程等,广州地区如白云机场迁建工程、南沙开发区建设项目等大型建设项目也逐步选择仲裁作为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据陈忠谦介绍,仲裁与诉讼一样都是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法律途径,但也有不同。发生民商纠纷的当事人选择仲裁必须事先在合同中注明,而且仲裁的过程是可以不公开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商业秘密。不像诉讼要考虑地域管辖,仲裁没有地域、级别的限制,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地方保护主义。而且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因此,一般仲裁所耗费的时间短,费用也比较低。正是鉴于以上优势,近年来,在解决企业经济纠纷方面,仲裁已超过诉讼,成为大多数企业选择解决纠纷的法律途径。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