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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转载 浏览量:2679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十周年。仲裁作为当今世界通行的解决民商事争议的首选方式,具有快捷、高效、简便、成本低等独特的优势。充分发挥仲裁的作用是市场经济成熟的标志、法制健全的标志、社会文明的标志。当前,青岛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历史性关键时期。加快发展仲裁事业,大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是一项具有全局意义和长远意义的大事。青岛仲裁委员会坚持从培育仲裁文化入手,提出了“亲和仲裁”的服务品牌及其各个层面的文化建设理念,充分体现了与时俱进、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永不懈怠、追求卓越的精神风貌,对全面提高青岛仲裁事业发展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9948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到今天整整10年了。本报记者就我市贯彻实施《仲裁法》、推行仲裁制度以及仲裁文化建设等仲裁事业发展情况,采访了青岛仲裁委员会主任袁光辉。


    袁光辉说,仲裁,是一种依法、公正、独立、参照国际惯例和商业习惯审理、裁断民商事纠纷的法律制度。它是仲裁机构依据当事人在签订或履行民商事合同的时候作出的约定,就争议事实和权利义务作出判断和裁决的一种民商事争议解决方式和手段。它具有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专家办案、一裁终局、无级别和地域管辖、保护当事人商业秘密、简便快捷、节省时间、节省费用等优势,已逐步成为企业和个人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首选方式。


    袁光辉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是一部与国际惯例接轨、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新的仲裁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于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民商事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仲裁法》颁布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实施《仲裁法》,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仲裁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社会各界的仲裁法律意识越来越强,自觉运用仲裁手段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越来越高,仲裁在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经济纠纷、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招商引资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截至目前,青岛仲裁委员会已受理仲裁案件2000余起,年均增长27%;涉案标的额达30亿元,年均增长35%,年均结案率93%,当事人满意率达95%以上。青岛仲裁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业绩均居全省首位,被评为“全省先进仲裁委”和“山东省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单位,国务院有关部门多次在青召开推行仲裁制度现场会。


    关于我市仲裁事业的发展,袁光辉深有感触地谈到―――


    各级领导的关心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是我市仲裁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几年来,国家、省、市各级有关领导给予了青岛仲裁事业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大力支持,多次作出批示并实地检查指导青岛仲裁工作。最近,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杜世成同志还专门为《青岛仲裁文化手册》作序。早在《仲裁法》刚刚实施之时,青岛就组建了仲裁委员会,在全国较早地实现了新旧仲裁制度的交替。由我市党政机关、政法部门、中央和省驻青单位、部分大型企业集团领导参加的青岛仲裁发展指导委员会,在推动我市仲裁事业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先后组织了全市《仲裁法》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市政府多次下发文件和召开工作会议,要求全市各部门认真贯彻《仲裁法》、规范合同管理、积极运用仲裁手段解决经济纠纷。同时,在资金、办公用房等方面都给予了大力支持。我市各级法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和支持职能,较好地解决了仲裁案件的受理、证据财产保全、仲裁案件管辖争议、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等问题,为推行新的仲裁法律制度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市工商局积极发挥行政监管职能,认真履行合同管理职责,对64种格式合同重新进行了规范,积极推荐当事人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经济纠纷。市建委多次利用执法大检查的时机,规范房地产、建筑施工、物业管理等合同,积极倡导建设单位选择仲裁解决纠纷。省、市各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宣传仲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市财政、外经委、法制等部门也在推动青岛仲裁发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海尔、海信、青啤、青岛港等大型企业集团认真贯彻实施仲裁法,积极选择青岛仲裁机构解决民商事纠纷,维护了企业的合法利益,促进了青岛仲裁事业的发展。


坚持和把握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向,是我市仲裁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前提。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始终是仲裁工作的指导思想,几年来,青岛仲裁委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把提高办案质量作为重点,把热情服务、文明办案作为根本要求,“依法、公正、亲和、高效”地办理仲裁案件,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为满足市场主体对仲裁的需求,青岛仲裁委先后3次修改了《仲裁规则》,充分体现仲裁公正、快捷、节省的优势。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四个一样对待”工作制度,即:案件标的额大小一样对待,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一样对待,简单案件与复杂案件一样对待,国内案件与涉外案件一样对待,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实行仲裁案件受理“一站式服务”,当日立案率达到98%。开展以“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提高当事人满意率”为主要内容的“三快一提高”活动。今年上半年,就有50%以上的案件在组庭后30日内结案,有不少案件在立案当日办结。他们还主动降低了仲裁案件收费并限定收费最高上限,修订了《青岛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仲裁案件撤销仲裁费退还办法》和《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收费标准》,对申请仲裁的特困企业,采取了缓、减、免仲裁费的扶持措施。


    保持改革创新的精神和争创一流的意识,是我市仲裁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条件。仲裁在我国是一项新兴的事业。几年来,他们坚持改革创新、大胆实践,在推行仲裁制度、加强仲裁员队伍管理等方面摸索了经验,取得了成效。为加大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力度,他们在省内建立了51家派出机构,聘请了1200余名仲裁联络员,并与市工商局、建委、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单位多次协调筹划,先后成立了青岛仲裁委员会工商仲裁庭、建设仲裁庭、西海岸国际仲裁中心。这些工作得到了国务院、省、市领导的肯定,1999年国务院专门在我市召开了全国保险仲裁工作现场会,向全国推广青岛经验。为了广泛吸纳优秀的市场经济专家充实仲裁队伍,青岛仲裁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仲裁员,此举在国内首创。在总结以往仲裁员管理工作经验教训、借鉴兄弟仲裁委的办法、征求社会各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他们又对仲裁员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进一步加大了管理力度和可操作性。为让仲裁走进千家万户,让社会各界了解仲裁、运用仲裁,他们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组织了仲裁法律知识讲座,走上街头开展义务普法活动,发放宣传材料,组织“全市仲裁法律知识竞赛”,编写了约计50万字的《仲裁法律知识手册》、《仲裁法律知识200问》、《仲裁理论与实务》、《仲裁理论与实践》和《青岛居民生活手册》(仲裁篇)等书籍和材料,还积极融入全市性重大节庆活动搞宣传,设计开通了青岛仲裁网站,利用公交车体广告、社会公益活动广泛进行宣传。


    就仲裁文化建设,袁光辉谈到,通过加强仲裁文化建设,不断树立仲裁工作新的理念,创出仲裁新业绩,是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是青岛仲裁委员会全体人员和参与仲裁事业各界人士的共同愿望。在青岛仲裁事业发展过程中,他们注意不断积累、不断完善,形成了具有青岛特色的仲裁文化内容。其主要包含:青岛仲裁机构的基本特征、内在规律和发展方向,青岛仲裁人的价值取向、道德规范和理想追求等内容。它以“亲和仲裁”服务品牌为中心,全面融入青岛仲裁的核心使命、管理理念、工作作风和服务规范,并通过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其机构工作人员的思想和行为反映出来。


    袁光辉说,加强文化建设,创建“亲和仲裁”服务品牌,目的在于进一步凸现仲裁优势,满足市场主体对仲裁的需求,使社会更加亲近仲裁,更多地选择仲裁。其核心是不断提高仲裁的服务质量,倡导亲情服务、谦和办事、依法公正办案。其本质就是倡导仲裁运用亲和方式,促使当事人由纷争走向亲和。从具体内容上讲,亲和仲裁首先表现在仲裁庭、仲裁员和仲裁工作者对双方当事人的“亲和”上,要做到言语上亲切、态度上谦和、工作上严谨、服务上周到,在宽松和谐的仲裁环境中,运用协商调解和解的手段,促使双方当事人消除分歧达成一致,提高当事人对仲裁的美誉度,让当事人真正感觉到仲裁有别于其他法律手段的“亲和力”。其次表现在仲裁机构对仲裁工作者的“亲和”上,要坚持“以人为本”,营造尊重人、激励人的机构氛围,创造关心人、理解人的内部环境,激发仲裁工作者对仲裁事业的热爱,提高仲裁机构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三是表现在社会对青岛仲裁的“亲和”上,要通过全体仲裁工作者的努力,使“亲和仲裁”成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交易的法律服务品牌,让更多的市场经济主体自觉运用仲裁方式解决民商事争议,不断提高仲裁的社会公信力。“亲和仲裁”服务品牌的建设,促进了我市仲裁事业的发展,2004年上半年,青岛仲裁委员会各项主要业务指标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受理仲裁案件比上年同期增长104%,涉及争议标的额比同期增长58%,结案率达到95%。当事人对仲裁机构的服务更加满意,仲裁案件的调解和解率、快速结案率和仲裁裁决自动履行率较同期均有明显提高。“亲和仲裁”服务品牌已逐步深入人心,受到了社会各界良好评价和普遍认同。


    袁光辉还谈到,“亲和仲裁”服务品牌建设还刚刚起步,还有许多需要丰富完善的地方。他们将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细化、量化各类标准,把“亲和仲裁”落实到仲裁的每个环节,用“亲和仲裁”来规范全体仲裁人的言行。努力使“亲和仲裁”服务品牌在全市、全省、全国打响,争取把青岛仲裁委建成全国一流的仲裁机构。

       袁光辉指出,虽然我市的仲裁工作发展势头良好,但也存在着诸多不足。全社会的仲裁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仲裁在服务经济建设中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仲裁机构的办案质量和效率以及内部管理水平都需要改进和提高。未来几年,是我市仲裁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在加速我市仲裁事业发展的过程中,青岛仲裁委员会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敢于创新、敢立潮头、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在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努力拓宽仲裁服务领域,依法、公正、亲和、高效地审理各类仲裁案件,使青岛仲裁工作在全省同行业中继续保持先进行列,力争在全国率先进入跨越式发展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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