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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卢云华 浏览量:2027

    (2005年12月1日 . 南京)


 


同志们:


上午好!首先,我代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2005年全国仲裁工作年会在南京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最高人民法院、国台办、国务院港澳办等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和各省级政府法制办公室的领导同志, 长期以来关心仲裁工作并出席会议表示衷心感谢,对南京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司法机关和江苏省法制办公室支持全国仲裁工作指导南京仲裁委员会认真办好本次会议表示衷心感谢,对在繁重工作之际参加会议的仲裁机构负责人并通过你们向全国的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表示亲切的问候。这次会议是在全国仲裁工作迈上第二次创业征程的重要历史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规模也是空前的,会议确定的议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全体会议代表认真开好会议。刚才,南京市人民政府许慧玲副市长、江苏省法制办沈秋潮副主任发表了重要讲话,对开好这次会议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讲得很好,我完全赞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自仲裁法1995实施以来,在党和政府的关怀帮助下,在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下,经过全国仲裁界的艰苦奋斗创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10年来,全国依法重组了185家仲裁机构,高质量地建立了一支仲裁员队伍和仲裁工作人员队伍,依法仲裁了157000多件民商事纠纷,标的额达2720多亿元,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生活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10年来,全国仲裁工作始终坚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正确方向;始终坚持“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是根本,融入市场经济是关键”的正确指导方针;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促进全国仲裁机构全面、协调、持续和共同发展的正确道路;始终坚持一切从中国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自主创新的精神,始终坚持艰苦创业、勇于克服困难、善于克服困难的顽强作风,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的崭新局面。


从今年9月1日仲裁法实施10 周年起,全国仲裁工作迈上了第二次创业的征程。第二次创业,是全国仲裁界根据全国仲裁工作长期存在的先进的仲裁法律制度与相对滞后的社会仲裁意识和初始的仲裁工作水平的基本矛盾而提出的重要决策,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发展的战略举措,是实现我国仲裁工作正规化、科学化、现代化的历史必由之路。二次创业的目标是:努力把我国仲裁事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发挥的积极作用提升为重要作用。基本任务是,努力实现仲裁工作体制社会化、仲裁发展机制市场化、仲裁机构建设规范化。二次创业是我国仲裁事业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重要历史阶段,是仲裁工作促进经济社会进步的作用得到全面提升的历史阶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历史阶段,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第一代仲裁事业的创业者、奠基人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


今天,全国仲裁界齐聚古城南京,吹响二次创业的号角,擂响二次创业的战鼓,具有特殊意义。上个世纪中叶,我们的革命前辈就是在这里,以“天翻地覆慨而慷”的英雄气概,将革命进行到底,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历史篇章。希望全国仲裁界的同志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的伟大旗帜,而今迈步从头越,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努力夺取二次创业的辉煌成绩。


我们的目标一定要实现,我们的目标也一定能够实现!


最后,预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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