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国际仲裁院 发布日期:2025-03-11 浏览量:196
深圳国际仲裁院-北京大学法学院
深圳国际仲裁院创设于 1983 年,是粤港澳地区第一家仲裁机构,1984 年开创聘请境外仲裁员的先河,1989 年开创中国仲裁裁决按照《纽约公约》在境外获得承认和执行的先例,2012 年开创法定机构管理模式和以国际化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机制,2018 年开创中国仲裁机构合并的先例。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覆盖129个国家和地区,仲裁和调解当事人覆盖 142 个国家和地区,2024 年受理仲裁案件14518件,争议金额人民币 1422.67亿元。连续多年被《环球仲裁评论》(GAR)评为重点关注的亚太区域国际仲裁机构。
北京大学法学院是中国近现代法学高等教育的发源地,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与学术创新、服务社会发展进步、传承创新优秀文化、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均取得了丰硕成果。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学国家一级重点学科,专业设置完整齐备,各二级学科实力均位居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顶尖梯队,根据QS 2024世界法学学科排名,北京大学法学院蝉联中国内地高校第一名。
一、招收岗位
二、研究方向
三、专业要求
四、岗位职责
(一)与合作导师共同承担重要的研究课题,按计划完成博士后入站期间的研究任务;
(二)开展仲裁实践、基地建设、国际合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五、申请条件
1.国内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即将毕业并获博士学位,或已获博士学位不超过2年;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35岁;
3.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已取得显著成果,予以优先考虑;
六、申请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见附件)及详细简历
2.个人已发表学术成果清单
3.代表性学术成果(中文或英文,3份以内)
4.博士论文
5.进站后的初步研究计划(字数不限)
6.博士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在读证明
七、申请方式
八、招收程序
九、联系方式
请点击此处或“阅读原文”下载报名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