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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编辑整理 浏览量:3687

扬州市建设局召开全市建设行业仲裁工作会议


为了贯彻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修改合同示范文本有关条款的通知》和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进一步推进仲裁法律制度的通知》的精神,扬州市建设局于2008425,召开了扬州市建设行业仲裁工作会议,来自各县(市、区)建设局、市有关建设单位、市建设局机关各处室的近八十余人参加了会议。扬州仲裁委副主任兼秘书长梅菊兰、副秘书长朱安山和市建设局副局长康盛君出席了会议。

  扬州市建设局康盛君副局长就如何在建设行业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充分发挥仲裁为建设行业服务的作用作了动员讲话,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加强对仲裁法律制度的学习,提高对仲裁作用的认识;二是规范合同文本,选择仲裁条款,积极创造仲裁条件;三是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积极引导纠纷双方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四是发挥专家断案的作用,解决好建设行业的纠纷;五是建立好仲裁联络制度,长期、稳定、有序地开展建设行业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工作。

  会上,扬州仲裁委朱安山副秘书长重点介绍了仲裁制度的优越性,朱副秘书长以丰富的理论、生动的语言、精彩的案例深入浅出地介绍了现行仲裁法律制度在解决民商事争议方面的优越性,特别是仲裁的专业性、权威性、自愿性、公正性,更适合建设行业纠纷的处理。建议各单位规范好合同文本,选择好仲裁条款。

  会上,扬州市建设局还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建设系统进一步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建设局、机关各处室、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采取切实措施,深入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充分发挥仲裁服务市场经济,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促进扬州市建设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来源:扬州仲裁委员会)


盐城市在苏北首聘台籍仲裁员


 “本着服务的理念,我很有兴趣在大陆当一名仲裁员,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推进两岸的交流和合作。”430上午,在盐城仲裁委仲裁员聘任仪式上,台湾知名人士谢启大女士欣然接过聘书,成为苏北首位台籍仲裁员。盐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正邦,市政协副主席吕拔生对她的到来表示欢迎。

  盐城市现有台资企业400多家。在经济纠纷的处理上,台商一般倾向于寻求地方政府的帮助,直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不多。去年,市台办帮助台商调处矛盾达30起。如何利用法治手段更好地维护台商权益,成为一个现实课题。同时,随着融入长三角步伐的加快,苏北正成为台资在大陆新一轮布局的集聚区。如何进一步优化盐城经济发展环境,在吸引台资中抢得先机,正成为盐城各有关方面积极思考的问题。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台籍仲裁员熟悉台湾当地的经商情形以及纠纷处理的仲裁理念和法律背景,更易听懂当事人双方的意见,可以更好地保护台商权益,进而增强台商来盐投资的信心。盐城仲裁委副秘书长马力介绍事情原委,因此,我们于去年1226日通过国台办披露了拟聘台籍仲裁员的消息。

  国台办的新闻发布引起谢启大的关注。谢启大出生在江西上饶,曾任台湾新党主席,在台湾担任过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法官十一年,立法委员三届九年,是台湾知名的女性法务人员。她在博客中表示,自己事业生涯的前三个十年在台湾,第四个十年从大陆开始。现在的职业目标是两岸法律人,事业目标则是两岸人民桥梁。目前,她定居北京,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经过多次沟通,谢启大同意接受盐城仲裁委的聘请。谢启大认为,同样针对民商事纠纷,仲裁有别于诉讼的最大特点是一裁终局,一般两三个月就能解决问题;仲裁员比照法官也更能在理、法、情的天平上,帮助当事人采取最合理的解决纠纷的途径。因此,对于台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仲裁的方式确实高效、灵活且成本较低。

  据了解,江苏省第一个聘请台籍仲裁员的城市是台商较多的苏州,盐城是苏北第一家,目前淮安和南京也在积极聘请当中。盐城仲裁委下一步计划就近邀请有专业特长且办事公道的台商担任仲裁员,并且加强与台商协会互动,以培训、讲座等方式,进一步向台商宣传大陆的法律制度。


(转载:中国江苏网)


叙利亚颁布第一部仲裁法


425,叙利亚总统颁布叙第一部仲裁法,此前,叙仲裁相关条款被归纳在民法中。该法案第57条规定,叙将成立仲裁中心主要负责处理商业纠纷案件,中心由司法部进行组建。


(转载:国家商务部网站)


汕头仲裁委到工行汕头分行走访调研


近日,汕头仲裁委员会孙良胜主任带领仲裁一室陈应光主任、办公室谢晓丹主任走访中国工商银行汕头分行,受到李绍平行长和该行法律事务室洪香群主任的热情接待。孙良胜主任介绍了仲裁为金融业服务所具有的高效率、低成本、公正性、和谐性和国际性等优势,阐述了仲裁是银行业维权的重要法律制度,仲裁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是提高执行率的重要途径,仲裁服务于金融,是金融安全的保障机制之一。同时,汕头仲裁委拥有一支由188名各行业专家组成的仲裁员队伍,可利用专家资源优势为工行汕头分行的金融运行和法律培训等提供优质服务。李绍平行长对仲裁具有的五大优势表示完全赞同,提出关键是如何共同将制度上的优势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并就相关问题和孙主任进行了探讨交流。最后,李绍平行长表示下来将与仲裁委加强联系和合作,今后在处置资产、清收债务的过程中将对仲裁手段予以推广和运用。 

  仲裁是为市场经济服务的重要法律机制,金融机构作为重要的市场主体,仲裁与金融必然有着更广阔的合作空间。这次走访调研提高了金融机构对仲裁的认识,起到了交流沟通、增进了解、增进感情的作用。 


(来源:汕头仲裁委员会)


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中心主任会议召开


425,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中心主任会议召开。会上传达学习了全国仲裁工作会议精神,围绕2008年仲裁中心工作要点进行了讨论,对9先进仲裁中心15仲裁中心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青岛仲裁委员会袁光辉主任在会上讲话指出,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改革发展的任务非常艰巨,仲裁事业面临着新的发展形势和机遇,做好仲裁中心工作对青岛仲裁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关于全年仲裁中心工作,袁主任强调重点抓好四个方面:一是要把握机遇,科学发展,促进仲裁中心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统一到青岛市委、市政府具体部署上来,统一到仲裁事业发展的实践上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一心一意想发展,一心一意谋发展。二是要始终把推行仲裁制度作为重点抓紧抓好。继续坚持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是根本,融入市场经济是关键的指导思想,把推行工作落实到社区、落实到企业基层单位,落实到市场经济的前沿,保证仲裁事业沿着健康方向。加强对仲裁的基本常识、特点和优势和青岛仲裁委员会以及各中心的工作的宣传。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部门以及省、市有关部门文件精神,提高合同规范率和仲裁条款签订率。三是要更好地为市场经济主体提供仲裁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就近就地解决民商事纠纷的优势,不断强化依法、公正、亲和、高效的仲裁理念,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努力完成青岛仲裁委员会在仲裁案件结案率、调解和解率、司法纠正率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争取办案数量和质量比去年有明显的提高。四是要努力提高仲裁中心自身建设水平。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仲裁业务素质;加强规范化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加强仲裁中心领导队伍建设,带动中心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加强仲裁秘书队伍建设,提高办案秘书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加强仲裁中心联络员队伍建设,发挥联络员在仲裁事业发展方面的作用。


(来源:青岛仲裁委员会)


邢台仲裁委员会举办仲裁员年检培训会


412,邢台仲裁委员会举办了2008年度仲裁员年检培训会,近200名仲裁员参加了此次年检培训。 

  会上,邢台市委党校陈教授结合《仲裁法》和《仲裁员守则》对与会人员进行了培训讲座。邢台仲裁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在仲裁员培训会上讲话,要求与会仲裁员充分发挥仲裁法律制度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加强对仲裁法的宣传;把仲裁工作真正融入市场经济,融入到和谐邢台的建设当中去。要继续坚持公正高效的办案原则,确保办案质量,提高仲裁专业水平和应对能力,进一步树立邢台仲裁委员会的良好形象,为邢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好务。


(转载:邢台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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