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安仲裁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4-11-29 浏览量:701
为进一步加强仲裁理论与实务研究工作,建立一支专业性强、综合素质高的研究员队伍,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研究院于2021年选聘了第一批研究员。目前,第一届研究员任期将于2024年12月届满。根据研究员换届工作的规定,研究员任期届满应当及时换届。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二届研究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研究院简介 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研究院是由西安仲裁委员会联合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西北大学法学院共建,为进一步推动西安仲裁委员会在国际仲裁法律制度、仲裁机构发展战略、行业仲裁指引、国际仲裁规则等方面研究的内设机构。 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研究院第一届共聘任专家顾问7人,特聘观察员8人,高级研究员104人,研究员220人,青年研究员25人,主要来自高校、仲裁机构、律所、企业、研究机构等,几乎涵盖了仲裁相关的各个领域。 自2021年至今,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研究院在研究员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下,开展了丰富的研究和实践工作。如开设九期线上线下仲裁课程,组织研究员对“碳达峰和碳中和所涉仲裁纠纷”进行课题研究,联合西安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北大学、西安财经大学、西安理工大学及西安工程大学开设商事仲裁实务课程,组织历次“西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竞赛。此外,仲裁研究院首创“仲裁案例工作坊”,组织研究员针对行业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研讨。 下一步,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研究院将在西安仲裁委员会、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西北大学法学院的共同指导下,在仲裁理论与实务研究方面作出更多贡献。 二、研究范围 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研究院面向社会遴选优秀研究员,参与西安仲裁委员会课题研究、仲裁规则修改、仲裁战略研究、仲裁行业指引或观察报告的撰写等工作。同时参与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培训、仲裁秘书培训、业务沙龙、国内或国际仲裁课程、国际交流等活动。 三、研究员权益 1.依托西安仲裁委员会与相关高校、企业、调解机构、纠纷解决机构的合作平台,优先纳入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新型服务模式专家智库(包括但不限于定制仲裁、全流程仲裁、跨境仲裁、自贸区仲裁等)。 2.参与课题研究、仲裁规则修改、仲裁行业指引或观察报告撰写等工作,依法获得相应报酬。 3.优先参与本会组织的沙龙、论坛、学术交流、国际研讨会等重大活动,参与本会相关课题研究,获得本会相关权威数据和实务信息等。 四、遴选对象 1.各高校科研院所、法院、司法行政部门、仲裁机构、律所、企业、各商协会等理论和实务部门的资深专家等社会知名人士。 2.第一届选聘及增聘的研究员将于2024年12月任期届满,如申请续聘的,应当重新提交申请。如未提交申请,任期届满将不再续聘。 五、聘任条件 (一)高级研究员聘任条件 1.高校及研究机构人员 从事国内、国际仲裁相关教学与研究,具有高级职称者;或者从事仲裁相关研究,有丰富仲裁实务经验,具有副高职称者。 2.仲裁员 办理仲裁案件累计超过300件,且公开发表有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西安仲裁委员会现在册仲裁员除外)。 3.仲裁机构人员 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公开发表有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 4.律师 具有十年以上仲裁与争议解决领域执业经历,且公开发表有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 5.企业法务 具有十年以上仲裁与争议解决领域工作经验,在推广仲裁制度和传播仲裁文化方面有突出贡献者,且公开发表有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 6.法官 具有十年以上民商事审判工作经验,从事商事裁判、争议解决理论与实务研究,且公开发表有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 7.立法、司法行政机关专业人士 具有十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从事与仲裁相关的理论与实务研究,且公开发表有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 8.行业专家 具有十年以上相关行业经验,且公开发表有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 (二)研究员聘任条件 1.高校及研究机构人员 讲师及以上职称,热爱仲裁相关研究,且公开发表有相关主题的专业仲裁期刊论文。 2.仲裁员 办理仲裁案件累计超过150件,且公开发表有研究成果(西安仲裁委员会现在册仲裁员除外)。 3.仲裁机构人员 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从事商事裁判、争议解决理论与实务研究,公开发表有研究成果。 4.律师 具有五年以上仲裁与争议解决领域执业经历,在推广仲裁制度和传播仲裁文化方面有贡献者,且公开发表有相关研究成果。 5.企业法务 具有五年以上仲裁与争议解决领域工作经验,在推广仲裁制度和传播仲裁文化方面有贡献者,且公开发表有相关研究成果。 6.法官 具有五年以上民商事审判工作经验,从事商事裁判、争议解决理论与实务研究,且公开发表有相关研究成果。 7.立法、司法行政机关专业人士 具有五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从事与仲裁相关的理论与实务研究,且公开发表有研究成果。 8. 行业专家 具有五年以上相关行业经验,有负责行业规则制定及领域规范性文件撰写的经历,且公开发表有研究成果。 六、任期 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研究院研究员每届任期三年。 七、聘任流程 (一)线上申请: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请将研究员申请表(PDF格式)(点击文章底部“阅读全文”下载填写)发送至仲裁研究院邮箱:xaacac@126.com,邮件名称为“西仲研究员申请表+姓名”。 联系人:刘 红 029-86367115 张 霞 029-88077075
(二)审核聘任:仲裁研究院将于2025年3月前组织审核并公布第二届研究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