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5日,武汉仲裁委员会国际仲裁院特邀中国国际私法学会顾问、上海财经大学余先予教授做“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途径”专题讲座。武汉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刘健勤出席了本次讲座。讲座邀请了湖北省法学会涉外仲裁专业委员会主任姚启超、华中电网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毛青原、武汉市商务局副巡视员方启亭、武汉台资企业协会副会长罗行斌、湖北省商务厅处长艾力、王桂生、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主任蔡学恩等部分湖北省法学会涉外仲裁专业委员会委员参加。专题讲座由武汉仲裁委国际仲裁院副院长兼秘书长李章波主持。
讲座期间,余先予教授分别就:(一)中国区际法律冲突在理论上需要澄清的几个问题;(二)中国区际法律冲突解决的进展;(三)中国区际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四)对中国区际法律冲突问题发展的前瞻性建议等四大问题作了细致精彩的介绍。与会者就在区际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如何确定管辖权和法律适用、法律适用与法院管辖的区别与联系、证据译本有效性认定等许多我国区际法律冲突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余先予教授进行了热烈的探讨与交流。
区际法律冲突是在一个主权国家领土范围内具有独特法律制度的不同地区法律制度之间发生的法律冲突。我国是实行一国两制的国家,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法律相互差异很大,但是随着1997年和1999年香港和澳门先后回归祖国,大陆和台湾之间的民间交往日趋增多,特别是近来,海峡两岸形势发生了积极变化,中国的区际法律冲突问题越来越引起大家的注意。
(来源:武汉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