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际仲裁

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仲裁网 浏览量:4036

一、环能国际因合同争议向中石油提出仲裁通知

来源:腾讯财经

环能国际宣布,旗下非全资附属公司特拉维斯特能源公司(TWE)已就其硫磺沟煤层气产品的分成合同,向中石油集团或其联属公司(包括中石油(00857)及中石油煤层气公司(CNPC))提出争议。

TWE已采纳特别国际仲裁律师的意见,于本月3日向CNPC发出通知,终止产品分成合同。其次,TWE已经考虑CNPC违反合同,于本月4日由代表律师向中石油及CNPC就争议提出仲裁通知。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由该合同产生的石油及燃气产业价值于环能国际的资产负债表上约10亿元。

环能国际已考虑争议中的优势,认为由于石油及燃气产业因损害赔偿,估计可收回的金额远超出其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账面值,终止产品分成合同,不会对该合同造成任何减值亏损。

二、贸仲李虎副秘书长赴捷克布拉格参加查理大学国际商事交易暑期项目活动

来源:贸仲

2014年6月29日至7月2日,应捷克查理大学的邀请,贸仲委副秘书长李虎和研究发展处曲竹君副处长赴捷克首都布拉格参加由查理大学主办的“国际商事交易暑期项目”活动。李虎副秘书长在该项目7月1日的“争议解决研讨会”上就“外国裁决在中国的执行”发表专题演讲,介绍中国仲裁法律制度以及仲裁裁决执行等业内关注的热点问题。相关介绍引起了该项目学员的广泛兴趣,带动了会场积极而热烈的研讨气氛,使学员及外国同行对中国仲裁法律制度,尤其是裁决执行机制有了深入的了解。

在捷克期间,李虎副秘书长等一行还拜访了捷克共和国工业贸易部副部长Vladimir Bartl先生,双方就中捷两国经贸发展进行了交流,李虎副秘书长介绍了贸仲委的仲裁业务以及与国际仲裁界广泛而卓有成效的交流合作,表示贸仲委愿意为两国经贸发展多做工作,并与捷克仲裁机构加强合作,共同为两国经贸发展中可能产生的经贸争议解决提供优质高效的国际仲裁服务。李虎副秘书长一行还拜访了捷克前100强企业LASVIT,了解捷克企业在中国的经营状况以及纠纷解决的约定和风险防范机制。访问期间,李虎副秘书长分别与捷克著名的国际仲裁员Alexander J. Belohlavek先生、知名律师/捷克工商会仲裁院顾问Rostislav Pekar先生以及贸仲委捷克籍仲裁员Tomáš Hulle先生等仲裁法律界朋友进行座谈,表达加强中捷仲裁界和法律界合作和交流的愿望,双方均表示,希望通过类似活动继续加深合作。

为推动中捷两国经贸法律活动的开展,中国驻捷克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程永如、商务处三秘贾申应邀参加了该项目的部分活动。

三、湛江仲裁院挂牌运作 为粤西首家仲裁机构

来源:网易新闻 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庞书欣、黄海

近日,粤西首家仲裁机构—湛江仲裁院正式挂牌运作。湛江仲裁院是在湛江市政府的支持下,由海南仲裁委员会在湛江地区设立的民商事仲裁机构,与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合署办公。该院聘任的仲裁员是来自湛江、广州、北京、深圳、香港、澳门等地及加拿大等国的资深法官、律师、法学教授以及金融、商界代表。据湛江仲裁院院长伍科富介绍,该院办案辐射面广,目前已在广州、北京、深圳和港、澳等地区设立了办事处或工作站。

据悉,湛江仲裁院试运作3个月来,已立下了100多宗8亿多标的案件,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缓解了法院部门的“工作压力”。“仲裁院的成立,对更好地化解民商事案件纠纷,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谐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湛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吴说。

四、南京仲裁委组织办案秘书参加“法官审判业务培训日”活动

来源:南京仲裁委

7月4日上午,我委组织办案秘书前往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视电话会议室,与市中院法官一起参加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法官审判业务培训日”首期视频业务培训。此次培训的内容为“房地产合同纠纷审判实务”,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杨晓蓉副庭长和潘军锋法官讲解了以物抵债、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房地产新政下的房屋买卖纠纷案处理以及执行异议之诉的相关问题。省高院“法官审判业务培训日”为每周五上午,将连续进行两个多月。

去年我委与市中院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双方明确建立裁审沟通协调机制、强化培训等工作合作,后续我委将陆续派员参加市中院的“法官业务培训”系列活动,以提升办案秘书理论和实务能力。

五、“信托之受托人尽职标准研讨会”在北仲成功举办

来源:北仲

2014年6月27日下午,由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信托法专业委员会与北京仲裁委员会共同举办的“信托之受托人尽职标准研讨会”在本会第二会议厅成功举办,来自信托公司、金融机构、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等不同领域的代表7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林志炜出席会议,会议由本会仲裁员、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汤淑梅女士主持。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卫国首先进行开场致辞,王会长表示,受托人的尽职标准是信托法上很具体的问题,需要大家对其中的疑点和难点进行细致研究,以推动整个市场不断走向正轨。王会长希望本次会议能够取得丰硕成果,并可以将这些成果向社会传递出去。

随后,北京仲裁委员会林志炜秘书长发表讲话,林秘书长系统介绍了北仲受理信托案件的情况以及北仲在信托案件仲裁实践中所关注的问题点,表示北仲愿意不断加强同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的合作,通过北仲的平台,将研讨会的研究共识与成果发布出去,同更多的人士共享,希望北仲能为银行业、信托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与帮助。

之后,在汤淑梅女士的主持下,十位主讲嘉宾就“信托之受托人尽职标准”的标准认定、风险控制、实践困境等问题进行了详细剖析,同时,主讲嘉宾结合实践案例,对上述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最后,全体与会嘉宾对受托人尽职标准的一些细节问题进行了更深入的讨论,研讨会在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后圆满结束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