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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仲裁网 浏览量:7550

一、北海仲裁员会建立案件回访制度

来源:北海市法制办公室

2013年9月3日,北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一行三人在钟宏秘书长的带领下对北海市某房地产公司进行案件回访,得到了案件当事人的热情欢迎与积极回应。此次回访标志着北海仲裁委员会案件回访制度的建立,也表明北海仲裁委员会各项制度日趋完善。

截止2013年8月底,北海仲裁委员会今年的案件受理数量已达到70多件,涉案标的额达2亿多,已圆满完成了年预算目标,为北海民商事纠纷解决和经济发展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为了改进仲裁工作,扩大仲裁事业的群众认知度,北海仲裁委员会认为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很有必要。通过回访,倾听案件当事人对仲裁工作的意见,力求更加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为了弄清案件当事人对仲裁工作的态度与意见,北海仲裁委员会制作了《北海仲裁委员会办案情况意见反馈表》,并要求案件下达裁决书时一并送达当事人。反馈表作为案件回访的沟通渠道,主要从裁决是否公正、服务态度、办案效率、工作认真与否四个方面了解当事人对仲裁裁决的满意程度,从而为仲裁工作改进提供参考。

二、驻马店市成立非公有制企业仲裁调解中心

来源:驻马店网

驻马店市非公有制企业仲裁调解中心成立大会召开并举行中心成立揭牌仪式。

为更好地促进该市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着力搭建该市非公有制企业服务平台,加大仲裁法律制度宣传推广力度,更好地发挥仲裁工作在实现驻马店富民强市、加快崛起中的积极作用,驻马店市工商联和驻马店仲裁委员会决定成立驻马店市非公有制企业仲裁调解中心。该中心设在驻马店仲裁委员会,受驻马店市司法局和驻马店市工商联双重指导。

驻马店市非公有制企业仲裁调解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重点为非公有制企业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仲裁服务,旨在为驻马店市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一个新的维护权益、解决纠纷的平台,通过规范运作,力求快速、和谐、节省、有效地解决涉及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民商事纠纷。

据了解,目前,全驻马店市民营企业和民营个体工商户发展到24万多家,占市场主体总数的99%以上。2012年,全驻马店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863亿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2%,上缴税金47亿元,吸纳就业人员226万人。

三、国际商事仲裁讲座在南沙举行

2013年8月31日,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主办,南沙国际仲裁中心承办的国际商事仲裁讲座在南沙大酒店召开。来自广州、南沙、东莞、中山、佛山、江门等地区的仲裁员、律师和企业法务人员等140多人参加讲座。出席本次讲座的有广州仲裁委员会主任暨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主席陈忠谦,广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李立之、副主任王小莉,南沙区副区长黄卡、副区长余若兰应邀出席讲座。

本次讲座由香港仲裁司学会会长暨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副主席萧咏仪主持。陈忠谦博士代表广州仲裁委员会及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发表致辞。讲座分为两个专题,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员高晓力就《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司法审查中公共政策条款的适用》问题进行了案例讲解,阐明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商事仲裁案件司法审查原则、审查的尺度,逐渐过渡到国内仲裁案件与涉外仲裁案件审查标准同一的做法,尊重仲裁庭独立、公正、高效对仲裁案件的裁决。香港大学法律系教授芮安牟Anselmo Francisco Trinidad Reyes(原香港高等法院原诉庭法官)就《国际商事仲裁中的管辖及执行问题》阐述了香港高等法院对仲裁案件司法审查宽容和支持的态度,鼓励更多的国际贸易等商事合同当事人选择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两位主讲嘉宾精彩的演讲,博得参会人员的阵阵掌声;同时,参会人员就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引发的思考与主讲嘉宾进行了提问互动。讲座在热烈融洽的氛围中结束。

本次讲座的成功举办,意义深远,国际商事仲裁大有可为。

四、石家庄仲裁委邀专家解读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来源:燕赵都市网

8月30日,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举办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读与疑难法律问题研讨会,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工集团、河北省建设集团,众美集团、河北省会部分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共计300余人参会,与会专家就建设工程施工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出应对思路,专家的解读对大家正确理解和适用新版示范文本有重要指导作用。

研讨会上,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处长逄宗展从政府部门的角度出发,具体介绍了2013版施工合同的起草背景、起草原则和主要特点,介绍了修订施工合同的重要性,重点强调了2013版施工合同对于引导和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推动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中国建筑业协会企业管理委员会专家、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谭敬慧是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执笔人。她对2013版合同的条文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深入的探讨,并针对实践中常见的问题,结合合同条款,对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说明。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陈旻法官长期负责审理建筑房地产纠纷案件,是北京高院建设工程指导意见及解答的执笔人,他结合多年的法院工作经验,就建设工程施工的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理论联系实际,并提出了应对思路。

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孝磊主任介绍,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已于7月1日执行,但大家对此尚存疑难,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特邀有关专家举办此次研讨会,旨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大家选择仲裁方式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共同促进仲裁事业的健康发展。

五、聊城每年受理仲裁案件多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比重大

来源:聊城晚报

记者从聊城仲裁委获悉,如今在聊城,每年受理的仲裁案件达到近300件,其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商品房买卖、借款三类案件居多,而在这三种案件中,又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所占比重最大,几乎占到了仲裁委每年受理案件总量的三分之一。

聊城仲裁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聊城仲裁委自2005年2月成立以来,受理案件的数量由最初的每年50件增长到目前每年近300余件;标的额由最初的每年五百万元增长到目前每年近一亿元。2010年,聊城仲裁委更是迈入了全国百强仲裁委行列,列全国仲裁机构第90名。

该负责人表示,从受理的案件种类来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受案量在我省处于前列,几乎占到了聊城仲裁委每年受理案件总量的三分之一。此外,商品房买卖和借款类案件也占较大比重。而这两类案件的增多,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在解决经济纠纷时不再单一地依靠法院来解决,而是通过多种渠道来解决。同时,仲裁在处理经济纠纷时“快捷、方便、法律效力强”等优势也被越来越多的市民所接受。

六、北仲成功举办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实务”主题沙龙

2013年8月29日,本会2013年第七期(总第100期)仲裁员沙龙在国际会议厅成功举办。本次沙龙的题目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实务”。主讲嘉宾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陈旻先生,主持人为本会仲裁员、原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庭长胡宛如女士。本会仲裁员以及来自律所、企业等法律专业人士共110余人参加了本期沙龙活动。

租赁合同纠纷是仲裁、司法审判当中比较常见的一类纠纷,特别是近年来,由于限购政策等多方面原因,房屋买卖纠纷数量有所下降,房屋租赁案件数量上升较快、整体数量较大,无论是仲裁还是法院对于此类纠纷的处理均面临更多的问题和挑战。本期沙龙特邀请陈旻法官结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审理租赁合同案件的调研情况,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主要纠纷类型和争议焦点,特别是租赁合同的效力、经营性房屋租赁、房屋装饰装修损失的认定与承担、转租、租赁合同的解除与违约责任、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领域的重要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在演讲过程中,陈旻法官的发言内容详实、条理清晰,还结合了大量真实案例进行分析,对相关争议问题进行了全面、生动的概括和讲解,让与会者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及其司法实践做法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和把握。

主题发言结束后,陈旻法官回答了与会者提问,并与参加沙龙的仲裁员、企业法务、律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增添了整场沙龙的研讨氛围。最后,主持人胡宛如女士进行了精彩点评,本期沙龙圆满结束。

本会仲裁员沙龙为长期公益性学术活动,旨在用思想的碰撞提炼紧跟时事的真知灼见。因此本会均邀请国内外各领域专业人士为各界人士提供免费主题讲座,以求能够抛砖引玉、引起业内对相关问题的关注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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