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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浏览量:5460

一、南昌今年以来已受理194件劳动人事仲裁案

来源: 大江网

本报讯 刘润萌 记者方维芳报道:昨日,记者从南昌市人社局获悉,今年以来,该市新受理劳动人事仲裁案件数194件,结案数147件,当期结案率为75.77%,涉案人数300余人,涉案金额389.35万元,

据了解,南昌不断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络建设,全市包括各县区已全部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组建达到100%。

二、重庆劳动争议仲裁虚位化严重

本报重庆5月26日电记者徐伟记者今天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10年至2012年,全市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5539件,2012年共受理27383件,同比2011年增加30%。今年1月至3月,已受理11308件,同比增长36.3%。

劳动争议案呈现出仲裁程序“虚位化”严重的特点,即进入诉讼的劳动争议案,多数在仲裁阶段没有进行实体审查即以不予受理、超时未审结、超时未决定为由诉至法院。

据介绍,2012年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279件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仲裁机构作出实体裁决的案件仅有97件,占比34.8%。该比例在江北不到10%,在九龙坡仅为1.9%。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形式化、过场化、虚位化,致使仲裁前置的“减压阀”作用难以发挥。

此外,劳动争议纠纷多因雇主逃避责任引起。为节约用人成本,多数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依法办理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又不积极协助劳动者接受治疗并妥善处理赔偿事宜,从而引发劳动争议。据统计,此两类纠纷占劳动争议案件总量的90%以上。

三、平安产险山西分公司:参加仲裁会议 拓展服务举措

来源: 人民网(北京) 

5月22日,平安产险山西分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应长治市仲裁委员会和市金融办的邀请,参加了全市保险系统仲裁工作座谈会。

会上长治市政协副主席、长治市仲裁委员会主任就全市仲裁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向全市保险系统做了宣导,并提出要加强保险系统保险合同争议解决与仲裁委员会的合作,有效降低保险合同争议的诉讼占比,提升保险合同争议解决的时效性。

会议还向全市保险行业宣导了长治市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大保险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中的应用的倡议,鼓励各保险主体积极主动参与到地方经济建设中。通过此次会议,首先为保险合同及理赔争议开拓一条更为有效的解决途径,加强了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交流。

平安产险山西分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将以此为契机,加大与仲裁机构的合作,有效降低诉讼率,提升客户满意度。(通讯员 贾浩东)

四、李沧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建立定点联系企业制度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近日,青岛市李沧区人社局举办了定点联系企业座谈会,邀请了青岛通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青岛利客来集团有限公司等17家定点企业联系人代表参加了座谈。座谈会上,劳动仲裁员围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就劳动合同的签订问题和劳务派遣有关问题进行系统讲解,重点对对用工过程中存在的盲点和误区进行分析,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的签订、加班费的计算支付等方面进行交流。

近年来,为做好劳动争议宣传预防工作,从根源上减少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青岛市李沧区人社局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系统大力开展定点联系企业制度,在全区选取了包括物业管理、零售批发、劳务派遣等各领域的24家用人单位,由仲裁员每人负责五至十家进行定点联系,面对面宣传劳动法律,一对一指导企业用工,建立五项制度,有针对性的解决企业在劳动关系方面存在的隐患。

一是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定期与企业代表进行座谈,及时了解联系单位在劳动关系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给予必要的政策指导和法律服务,确定解决问题的措施与办法。

二是建立信息沟通平台,建立“阳光仲裁”QQ联系群,并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形式进行实时信息交流,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政策咨询和互动交流服务。

三是建立调研指导制度,组织仲裁员定期走访联系企事业单位,指导企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等方面的工作。

四是建立庭审观摩制度,定期确定庭审开放日,选择具有一定宣传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主动接受媒体监督,邀请联系单位联络员和相关人员参与庭审旁听,用典型案件教育广大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

五是建立意见征询制度,设立企事业单位意见投诉、信息通报电话、电子邮箱、信箱,通过联系人反馈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措施,向企业发放了100余张服务卡,方便企业与我院进行交流,反馈。

通过建立企业联系点制度,提高联系点单位的依法用工意识,规范用工行为,推动全区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形成劳资双方沟通对话机制,减少劳资纠纷,为和谐企事业单位劳动人事关系奠定良好的基础(乔丕亮 彭永法)

(责编:刘颖婕、解放)

五、职工受工伤公司想赖账 劳动仲裁帮忙要回20万元

 来源: 威海晚报 

近日,在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帮助下,刘某终于拿到了20万元工伤保险待遇。刘某在两年前的一起车祸中留下终身残疾,为了追讨赔偿,刘某走上了一条漫漫索赔路。

2010年8月,刘某受雇到某公司从事货物运输工作。2011年1月11日,刘某在一次长途运输中遭遇车祸,导致身体多处受伤,被确认为六级伤残。此后,刘某多次找到公司负责人要求支付工伤待遇,但由于该单位没有依法为刘某缴纳社会保险,且刘某的工伤等级赔偿数额较大,该公司始终不愿支付。今年4月16日,刘某向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工伤待遇。

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了解刘某情况后,及时立案审理,引导双方协商处理此事。但由于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办案人员一方面及时与刘某沟通,安抚刘某的情绪,另一方面向公司负责人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让公司知悉工伤赔偿标准。经过多次开庭调解,近日,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当场支付给刘某各项工伤待遇共计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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