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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晋城仲裁委员会 浏览量:4019

    日前,晋城仲裁委员会对《仲裁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明确了缓交费用的最长期限、当事人申请撤回的案件退费的具体标准。本次修订是第一次以修订案的形式出现。


《仲裁规则》是晋城仲裁委办理案件的程序依据,自2003年施行以来,根据办案实践和社会各方的反馈意见,先后在2004年、2005年、2007年对部分条款进行过修改、完善、明确化。


(来源:晋城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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