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6 浏览量:5389
来源:中新网
11月29日电由荷兰威科集团(Wolters Kluwer)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共同举办的国际仲裁及替代性纠纷解决中国大会在北京举行。这也是威科集团继在香港、首尔等地成功举办系列仲裁研讨大会后又一次有关如何解决涉华商业纠纷的会议。
会议就如何管理在华仲裁的步骤、贸仲委新规下对仲裁协议及管辖权异议的处理实践以及外国仲裁机构在华发展的前景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详尽讨论。来自君合、中伦以及英国高伟绅等多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以及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法学院等专业人士结合执业过程中的经验和心得,给与会代表介绍了国际仲裁在中国的最新发展、中国仲裁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一些建议。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涉外业务处长、资深仲裁员王洁详细列举了《仲裁规则》2012版本针对2005版本作出的修改,从仲裁规则的国际化和当时人意思自治、程序的创新及改进、贸仲及其分会管辖权等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介绍了贸仲委新仲裁规则的重大突破与亮点。
中伦律师事务所霍伟律师从实际参与者角度分析了如何评价仲裁制度,选择仲裁应当考虑哪些因素,仲裁协议与仲裁程序等理论与实务问题。霍伟说传统的诉讼方式耗时耗钱,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认识到仲裁与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作为商业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
沈红雨,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介绍了国际仲裁在中国的执行情况。她强调,企业的跨国经营越来越依赖高效而商业化的途径来解决各种商事纠纷,面对增长的需求,中国的仲裁制度在实践中不断自身完善着,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向着有利于仲裁的趋势发展。
瑞典曼斯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争议解决业务亚洲负责人Nils Eliasson 专门就国际天然气与能源项目和与会者分享了该行业的纠纷解决策略。他指出目前中国已经签订了128个国际双边投资保护条约,中国作为投资条约的签约国,可以说目前的重心已经从外商在中国境内投资转变为中国企业境外投资。
此次大会在仲裁日益成为解决涉外纠纷主渠道的背景下召开,旨在为仲裁领域专业人士及企业法律顾问提供一个相互交流国际商事仲裁与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ADR)领域的新知与认识的互动平台。大会前一天,还特别针对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各种商业合同中ADR条款的起草方式以及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在欧洲、中东及东南亚地区的实践情况等具体问题举办了为期一天的专题培训。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李虎、国际商事仲裁院副院长、香港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主席郑若骅以及国内外知名法学专家莅临会议并发表主题演讲。来自美国、澳大利亚、、英国、瑞典以及中国大陆、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和法学院的百余名代表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