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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浏览量:4601

农业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介绍,为支持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体系建设,2012年财政部在农业部部门预算中安排了120万元,用于指导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编写培训教材等工作。

报告介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庭建设属地方政府事权,应进一步明确要求和督导各地有效整合及充分利用现有设施,不宜要求地方一律新建仲裁庭;对于确实没有现有设施可以利用、只能新建仲裁庭的西部省份中财政特别困难的地区,中央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最高人民法院将尽快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司法解释的立项工作,重点加以推进;同时成立调研组,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涉诉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

 来源:法制网 记者陈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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