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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浏览量:4030

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通常会和商家协商,或向消协及有关政府职能部门投诉,一旦调解不成,就只能选择起诉来维权。现在,消费者多了一种选择:找消费争议仲裁中心进行仲裁。


    1114日,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河南省首家消费争议仲裁中心在安阳正式成立。这意味着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和解、调解、申诉、仲裁、诉讼五种法定途径在安阳已经全部“到岗”。


据了解,消费争议仲裁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调解理念,只要当事人对其他解决方式不满意,需要仲裁,就可以提出申请。仲裁不受地域管辖限制,不受仲裁标的限制,只要双方当事人约定选择仲裁,仲裁委员会就有权审理。与诉讼相比,仲裁还具有自主、便捷、不公开审理以及专业等优越性,不但有利于保守商业秘密和保护商业信誉,而且程序简便,方式灵活。同时,仲裁实行一审终局制,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具有相同效力,一旦作出仲裁裁决或调解书生效后,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2010-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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