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6 浏览量:5475
昨日,大连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该调解中心将适用单独的调解规则,通过主持磋商、斡旋及其他方式帮助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使程序更加简便灵活,更有利于化解矛盾。同时,还可以用“仲裁确认”的方式对各种调解组织主持调解所达成的调解协议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实现仲裁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的联动对接,更好地发挥仲裁制度在纠纷解决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建设和谐大连打造一个全新的法律服务平台。
仲裁作为化解民商事纠纷的重要法律手段,具有公正、简便、快捷、经济等优势。通过仲裁解决的纠纷,调解撤诉率逐年提高。今年1月至9月,大连仲裁委员会审理的案件调撤率已达89.6%,案件基本自动履行。但是,要通过仲裁方式来解决纠纷,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必须事先订立仲裁协议。许多当事人因合同未订立仲裁条款而不能享有仲裁解决纠纷的便利。而到调解中心解决纠纷则不受此限制,即使是没有约定仲裁,发生民商事纠纷(除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及行政争议外),只要双方当事人自愿或一方提出申请,调解中心即可进行受理。
据介绍,该调解中心是大连仲裁委员会结合贯彻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积极推进我市大调解工作机制建设而设立的专业性调解机构,是实现仲裁与调解有机结合,进一步扩大仲裁服务领域,满足当事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需要所采取的创新举措。
来源:大连日报 2010-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