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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司法局仲裁工作处 发布日期:2019-11-09 14:01:21 作者:汪嘉正 浏览量:13259

在11月8日举办的上海国际仲裁高峰论坛上,上海仲裁协会宣布正式成立

据悉,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和首次全国仲裁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理顺仲裁工作管理体制、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作用,推动仲裁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上海市司法局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筹建成立了上海仲裁协会,今年10月经上海市民政局登记设立,为专业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法人,英文名称为Shanghai Arbitration Association,缩写为SHAA。这是中国首个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筹建设立的地方仲裁协会。


据介绍,上海仲裁协会(下称“协会”)是由上海市司法局核准登记的仲裁机构及其聘任的仲裁员、调解员,以及其他从事仲裁实务工作、理论研究和专业服务的组织、人员自愿组成的仲裁行业自律组织,宗旨是加强仲裁行业自律,增进行业交流,推动业务研究,促进仲裁事业发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和正当竞争秩序。


协会的业务范围是组织开展教育培训、理论研究、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编撰书刊资料等工作,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工作,实施自律管理。


协会活动包括:

(一)依法支持会员开展仲裁有关活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交流、宣传推广、理论与和实务研究等活动;

(三)制定并实施会员规则,落实会员奖惩制度,促进仲裁行业规范发展;

(四)制定并监督实施仲裁规范、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

(五)加强仲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仲裁事业健康发展;

(六)组织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七)参与立法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法治建设及仲裁工作的建议;

(八)协调与司法、执法和行政机关的关系,加强与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联系;

(九)为会员提供福利和其他保障;

(十)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和监督,承担业务主管单位委托的其他职责;

(十一)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协会创始会员包括上海仲裁机构及其聘任的仲裁员和其他从事仲裁实务工作、理论研究、专业服务的人员等6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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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9日,第一届上海仲裁协会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了理事21人、监事3人和会长1人、副会长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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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长: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主任俞卫锋


副会长: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马屹

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主任、研究员王海峰

上海国利汽车真皮饰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孙海华

复旦大学法学院高级律师学院院长、教授陈乃蔚

上海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陆春玮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副秘书长徐飞


监事长:

市司法局仲裁工作处副处长邓邯


同时,协会聘任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王唯骏为秘书长、上海仲裁委员会行政部部长沈宏豪为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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