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闻言 浏览量:2319
2007年,全国200个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61016件,比2006年增加了172件,增长率为0.3%;标的总额为753亿元,比2006年增加了28亿元,增长率为3.9%。。其中,受理案件超过500件的仲裁委31个,占总数的15.5%;受理案件超过200件、不足500件的仲裁委51个,占总数的25.5%;受理案件超过50件、不足200件的仲裁委77个,占总数的38.5%;受理案件不足50件的仲裁委41个,占总数的20.5%;
受案量排在前列的仲裁机构如下:
1、武汉仲裁委员会,受案7192件,争议金额31.05亿;
2、广州仲裁委员会,受案4020件,争议金额62亿;
3、北京仲裁委员会,受案1863件,争议金额76.6亿;
4、深圳仲裁委,受案1859件,争议金额35.7亿;
5、重庆仲裁委员会,受案1670件,争议金额11.3亿;
6、烟台仲裁委员会,受案1386件,争议金额20亿;
7、中国国际经贸仲裁委员会,受案1118件,争议金额114亿;
8、上海仲裁委员会,受案1111件,争议金额16.6亿;
9、济南仲裁委员会,受案1036件,争议金额7.9亿;
10、郑州仲裁委员会,受案902件,争议金额6.9亿;
11、西安仲裁委员会,受案885件,争议金额9.83亿;
12、淄博仲裁委员会,受案873件,争议金额10.3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