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际仲裁

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张炜 浏览量:2527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金融业改革与发展的步伐逐渐加快,金融在我国经济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在中国加入WTO之后 ,我国的金融业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金融业市场化、国际化的趋势迅速发展。在这个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国内外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之间,以及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的金融纠纷明显增多,而金融仲裁作为解决金融争议、纠纷的一种有效方式,面对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愈益频繁、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能够充分体现迅速、高效的优势,对于注重时效的金融业颇具吸引力。

仲裁在我国已逐步成为与法院诉讼同等重要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其权威性和公正性也日益受到民商事主体的认可。但与法院诉讼相比,仲裁也有自己的特点。实践中,信息技术的发展、金融业的市场化和国际化使得金融纠纷所涉及的技术问题和法律问题越来越复杂,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因此既具备金融专长又谙熟法律的专家仲裁员越来越为社会所需要。而对于金融纠纷中争议金额巨大、当事人希望保护商誉等特点,金融仲裁以其自愿、快捷、灵活、保密、专业、费用较低、一裁终局等优势,不失为一种解决金融纠纷的理想方式。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为世界知名的仲裁机构,是我国成立时间最早、仲裁力量最为雄厚的仲裁机构,尤其在涉外经济贸易仲裁领域树立了很高的国际专业声誉。该仲裁委员会起草的《金融仲裁规则》兼采国际金融仲裁惯例,突出时间快、费用低、程序灵活简便的特点,并将聘请国内外知名的在金融理论和实务以及金融法律方面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为仲裁员,迅速公正地解决金融纠纷。总之,作为适应金融行业迅速发展的纠纷解决方式,金融仲裁将日益展现出其巨大的生命力。





作者: 张炜

单位:工商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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