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学法学院(系):
为了进一步扩大仲裁法律制度的影响,加强我国法学院学生对国际商事立法和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了解,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英文简称 CIETAC)已成功举办了三届“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在国内比赛的基础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分别于2001年、2002年、2003年选拔并赞助优胜队分别赴维也纳参加了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Willem C. Vis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 Moot)。
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是为了纪念已故著名国际商法学家Willem C. Vis先生而举办,目的在于激励法学院学生学习国际商事立法以及运用仲裁的方法解决国际商事纠纷。比赛从1993年开始举办,每年一次,至今已举办过十届。比赛分书面陈述和口头辩论两部分,口头辩论赛每年的3、4月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进行。这项赛事在国际商事仲裁界和法律教育界都有着广泛的影响,辩论赛为不同法律体系及不同法律教育体制下的各国法学院学生提供了相互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增进了相互了解和友谊。由于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在国际上的影响不断扩大,世界各地法学院校赴维也纳参加比赛的参赛队数量日益增加,今年举办的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将首次在香港开办东方赛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为首届(东方)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的协办单位之一。
作为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一直关注并积极参与了有关活动。今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将继续在北京举办第四届“贸仲”杯国际商事模拟仲裁庭辩论赛(在京期间费用自理)。在各参赛队中,公平、公正、择优选拔一支冠军队,颁发“贸仲杯”奖杯。并在此基础上,赞助两支优胜队分赴维也纳和香港参加于2004年4月举行的第十一届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和于2004年3月举行的第一届(东方)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两支优胜队(每队队员2-3名,指导老师1名)分赴维也纳、香港参赛的报名费、交通费、食宿及相关费用均由贸仲承担。
本届“贸仲”杯比赛选拔范围为全国各地的法学院(系),热忱欢迎贵校组织代表队参加比赛。
附件一:第四届贸仲杯模拟仲裁庭辩论赛暨第十一届MOOT比赛选拔赛参赛办法一.参赛者资格:法律基础扎实并且具有较高英语水平的法学院学生(本科或本科以上)。
二.选拔赛比赛项目:
(一)书面文件:各参赛队应根据给定的题目(参见本办法第七条)制作仲裁申请书(Memorandum for Claimant)及仲裁答辩书(Memorandum for Respondent)各一式二十份;
(二)口头辩论: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参赛队之间的开庭辩论。
三.选拔赛使用语言:英语。
四.选拔赛期限:
(一)报名截止日期:2003年10月15日(传真报名);
(二)提交书面文件的截止日期:
2003年11月5日前Email到贸仲;
2003年11月10日前寄到贸仲;
(三)口头辩论赛:2003年11月17日-21日。
五.赛程安排:CIETAC将根据收到各参赛队报名传真的时间将各队按A1-A8、B1-B8、C1-C8、D1-D8(暂定)的顺序确定首轮循环比赛各参赛队的比赛场次、组别、时间及比赛对手、角色等赛程安排。
六.评审办法:CIETAC将邀请资深法律专家、教授组成评审团和仲裁庭对参赛队的书面材料和开庭答辩进行评审。书面材料及口头辩论平均得分最高者为优胜者。
七.比赛题目:由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组织者于2003年10月3日在以下网址公布:http://www.cisg.law.pace.edu/vis.html(维也纳) http://cityu.edu.hk/cisgmoot/index.htm (香港) [注:两个网址公布的比赛题目相同]
八.报名办法:
以大学法学院(系)为单位报名参赛。报名者应在报名截止日期(2003年10月15日)以前将参赛队员及辅导老师的名单、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用传真通知贸仲。由于比赛安排名额有限,请各参赛单位尽快报名,贸仲将根据收到报名表的先后顺序确定参赛队。另请各参赛单位注意,报名一经作出,即不可撤回。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32号高斓大厦6层
邮编:100016
电话:010 64646688 ? 6241
传真:010 64643500
Email:guhuaning@cietac.org
联系人:顾华宁
注意:因比赛名额有限,报名以贸仲收到传真的先后顺序为准。
附件二:第四届贸仲杯模拟仲裁庭辩论赛暨第十一届MOOT比赛选拔赛参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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