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本网整理 浏览量:2474
2004年,全国185个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37304件,比2003年增加了8469 件,增长率为29.4%;案件标的额共计515亿多元,比2003年增加了94亿元,增长率为22.3 %。其中,受理案件增加的有138 个仲裁委员会,占总数的80 %;案件标的额增加的有125个仲裁委员会,占总数的73%。
案件受理数量前十位的仲裁机构如下:
1、武汉仲裁委,受案4363件,争议额43亿元;
2、广州仲裁委,受案3125件,争议额46.3亿元;
3、北京仲裁委,受案1796件,争议额50亿元;
4、深圳仲裁委,受案1751件,争议额25.8亿元;
5、上海仲裁委,受案1073件,争议额26.8亿元;
6、中国国际经贸仲裁委,受案850件,争议额83亿元;
7、杭州仲裁委,受案802件,争议额6.3亿元;
8、天津仲裁委,受案793件,争议额4.02亿元;
9、青岛仲裁委,受案713件,争议额4.83亿元;
10、厦门仲裁委,受案666件,争议额5.34亿元;